崇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281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土地
名       称: 崇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前 言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为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和生态功能提升目标,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对长期受到高强度开发建设、不合理利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生态系统严重受损退化、生态功能失调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下降的区域,采取工程和非工程等综合措施,对生态系统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整治、生态重建、生态康复的过程和有意识的活动。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部署和有效实施生态系统修复重大工程,依据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按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要求发布了的《湖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函》(鄂自然资函〔2021〕33号)等文件要求,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特组织编制《崇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依据《湖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咸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崇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待批复)、《崇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愿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崇阳。按照“厘清形势要求—研判生态现状—识别生态问题—提出规划目标—谋划总体布局—明确重点任务——部署重点工程—构建保障机制”的思路,聚焦崇阳生态保护,全面提升山水林田湖草各类生态系统质量,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改善城市生态品质,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支撑崇阳县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科学可持续发展。《规划》是崇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重要的专项规划,是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推进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全县各地区、各部门科学谋划、有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的主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崇阳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1959.34平方公里。规划基期为2021年,规划期限2022-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中期目标年为203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目录
一 自然地理和资源现状 1
二 生态修复工作成效 1
三 指导思想 4
四 基本原则 5
五 规划目标 6
六 总体生态格局 8
七 生态修复分区 10
八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14
九 保障机制 14
一 自然地理和资源现状
崇阳县四面环山,峰峦叠嶂,地处大幕山、大湖山、大药姑山之间,属幕阜山脉中段北麓低山丘陵区;隽水自西南向东北流,汇集千溪万壑,冲出瓶瓮之喉的壶头峡,流入赤壁境内陆水水库,隽水及其支流下游两岸,阡陌纵横,田畴平沃,境内为中生代印支运动褶皱断裂所造成的背斜轴部地堑式断块盆地,由南向北倾斜,分河谷平畈、丘陵、低山三大地理板块,分别是中部河谷平畈区、西部大幕山丘陵、东南部幕阜山低山。
根据崇阳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崇阳县县域面积1959.34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占90.26%,生态用地占4.42%,建设用地占9.29%,其他用地占0.52%,受地形地貌条件影响,崇阳县南部北部山区占约75%,中部农业平原占约15%,农业耕作水库河流水系占约5%,城镇建设发展占约5%,空间格局形成“七分半山分半田,一分水域和家园”。
二生态修复工作成效
(一)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崇阳通过开展国土综合整治,聚焦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强化了土地生态系统功能,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通过集中治理水土流失,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等危害,提高了土地生态效益;通过退化土地治理,改良了土壤环境,提升了土地安全生产能力;开展矿山修复,促进了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修复了被破坏的土地生态环境;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了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构建了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宜居乡村。
(二)矿山地质环境整治修复效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崇阳县扎实推进生产矿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并积极创建绿色矿山。采取工程治理、土地整理、转型利用、自然复绿等方式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其中非煤矿山整合关闭任务基本完成,2021年崇阳完成白霓镇石山等三家采石场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全县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全面落实,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综合治理新局面。
(三)水土保持及流域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崇阳全面打响碧水保卫战,完成“九河九港”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项目,河库长制全面落实,六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位居全市第一;2012年崇阳县被纳入全国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范围,开展石漠化专项治理,通过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四)森林面积逐年增长,绿化成效显著,石漠化治理持续推进
“十三五”期间,崇阳县开展“绿满崇阳”行动,实施精准灭荒工程;启动生态公益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等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绿盾”行动,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森林资源,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累计80平方公里,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
森林资源快速增长,全县林地面积达到1482 平方公里,比2015年增加30平方公里;活立木总蓄积达到363.45万立方米,比2015年增长了70.5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2.18%,比2015年增长5.28个百分点,崇阳县2021年天然林保护和营造林总面积14.67平方公里。
“十三五”期间,累计营造林290平方公里,创建绿色示范乡村66个,省级森林城镇1个,国家森林乡村8个。全县自然保护地得到保护并完成优化整合。
2019年崇阳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建设规模201.08平方公里;2020年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措施21.86平方公里;2021年完成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14.66平方公里;2022年崇阳县推进国土绿化完成造林4.73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逐年持续推进。
(五)加大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城镇生态环境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青山水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县域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2% ,在全市排位中并列第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9.18%。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乡镇垃圾中转站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桂花林场、青山水库分别被评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顺利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崇阳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咸宁市考核要求。
(六)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全面启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求,充分发挥国土综合整治平台和支撑作用,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个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19〕25号)文件,2021年启动了崇阳县白霓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2-2025年)。2021年度崇阳县路口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1-2026年),2021年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2020-2024年)。
“十三五”期间,崇阳县根据《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方案》(鄂农工发[2016]11号)文件精神,崇阳县五年共完成了高标准建设面积144.2平方公里。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系列讲话及考察湖北时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以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打造独具魅力的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四基本原则
(一)战略引领,问题导向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落实区域发展重大战略,立足本行政区域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状况,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研究提出基于自然的保护修复途径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科学编制,因地制宜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科学推进规划编制,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基于充分调查评价和深入研究分析,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针,因地制宜提出保护修复举措。
(三)统筹协调,加强衔接
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统筹协调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主要是农田生态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坚持江河湖联动,注重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河流的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充分衔接省、市县重大战略、流域专项规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划。
(四)民众参与,市场引导
生态要素具有资产和公共物品的双重属性,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公共物品属性,是普惠的民生福祉。政府应在生态修复的公平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上发力;生态修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注重市场机制和社会资本的引入。
(五)质量优先,兼顾效率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主要针对结构不整、功能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目标是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采用符合实际的生态设计理念、技术和模式,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有关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五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稳固“两心、两屏、三带、五区、多廊、多点”的生态格局,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全面提升山水林田湖草各类生态系统整体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改善城市生态品质,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崇阳。
构建更高水平的生态保护格局:强化底线思维,围绕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地质安全、生态安全,引导县域内“山、水、林、田、矿”等各类生态要素的自我修复与改善,恢复城市“蓝绿”格局,巩固“两心、两屏、三带、五区、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打造更高质量的生态功能:对县域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矿山治理、生物多样性等重点生态功能进行保护修复,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加快推动生态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之路。
提供更高品质的生态产品:积极发展生态产业、桂花产业、康养产业等绿色产业,打造全域公园,使绿道成链,蓝绿成网,提升县域景观,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提升,满足精致城市建设对持续高品质空间和环境的供给。
(二)近期(2022-2025年)阶段目标
规划至2025年,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著;全面实施矿山的生态修复;山体、森林、河湖、湿地、生物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备,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进一步巩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水生态系统持续好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70%以上,重要河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3.77%以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持续推进,科学实施复绿复耕。
(三)中期(2026-2030年)阶段目标
规划至2030年,生态脆弱地区监测能力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机制不断完善,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满足程度达85%以上,重点江河流域水生生物栖息地健康稳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城市韧性大幅增强,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持续提高,生态、优质、美丽的国土空间逐步呈现。
(四)远期(2031-2035年)阶段目标
规划至2035年,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一体化网络基本建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有序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成全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六总体生态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要求及国家、省、市级重大战略,以上位规划的生态修复布局分区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基础,构建崇阳县“两心、两屏、三带、五区、多廊、多点”的生态修复总体格局。
“两心”:崇阳县国家森林公园、崇阳县青山国家自然湿地公园;
“两屏”:北部大幕山生态屏障,南部幕阜山生态屏障;
“三带”:隽水河(陆水河)生态保护带、高堤河生态保护带、青山河生态保护带;
“五区”:生态修复五大分区,即中北部城镇人居环境生态修复区、中部、西南部农林提升生态修复区、东部矿山治理与石漠化生态修复区、南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西部、东南部森林提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
“多廊”:崇阳港、堰市河、虎爪河、桂口港、泉湖港、台山港、香山河、东流港、大市河、杨林河、黄沙港、高枧河生态廊道;
“多点”:湖北省崇阳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崇阳浪口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湖北崇阳雨山国家石漠自然公园、龙泉山野樱花森林自然公园、路口桂花森林自然公园、金沙森林自然公园、金塘野生桂花蜜源森林公园、沙坪镇鹭鸟自然公园、崇阳青山国家自然湿地公园、青山水库、台山水库、宝林水库、石壁水库、香山水库、龙泉水库、沙墩水库、杨树林水库等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地;
崇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图
七生态修复分区
崇阳县位于湖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的江汉平原河湖湿地和农业生态修复区和鄂东南幕阜山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在咸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2021-2035年)中崇阳明确分为绿色农业综合整治区、幕阜山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城镇品质提升修复区。在湖北省、咸宁市生态修复分区基础上,统筹考虑生态功能重要性、主体功能定位、生态保护红线以及重要生态问题分布格局,并考虑到自然地理单元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通性,规划五个生态修复分区。
1.中北部城镇人居环境生态修复区
本区面积210.38平方公里,位于天城镇。该区域是崇阳县的政治、经济中心,建成区面积较大,全县68.90%以上人口集中于本区域,并涉及湖北省崇阳县国家森林公园(十里画廊)、隽水河生态保护带、香山河生态廊道、香山水库。
主攻方向:以城镇人居环境治理为导向,优化城区生态格局,合理布局绿楔、绿廊等,构建公园绿化体系和生态保护屏障,大力推进排涝设施建设,改善河流水系环境,完善城市通风廊道体系,开展废弃工矿用地生态修复,提升环境质量。加强城镇洁化建设,推进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提质升级等;推进隽水河(陆水河)水环境治理修复,城市绿心体系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林业整体质量。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促进水利、市政工程生态化,开展重大交通、电力、通讯设备周边生态修复。建设宜居宜业、多元融合、文明有序的生态公园城市。
2.中部、西南部农林提升生态修复区
本区面积483.22平方公里,其中中部地区位于白霓镇和铜钟乡,面积229.88平方公里,西南部地区位于石城镇、沙坪镇、肖岭乡(涉及西南耕地较多区域),面积253.34平方公里。区域内涉及龙泉山野樱花森林公园、隽水河生态保护带、高堤河生态保护带、黄沙湾生态廊道、龙泉水库。
主攻方向:以农林生态系统功能提升和修复为导向,防治农田渍涝灾害和农业面源污染,提升耕地质量,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提升农田蓄水保土能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为主要修复任务,围绕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升功能、对低效闲置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建设为基础,统筹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壤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国土绿化等建设项目,统筹推动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土地生态功能及土地资源承载力,提高粮食产量及质量;对隽水河及其支流沿岸等重点生态区域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改进施肥施药方式,减少农业化肥农药施用量;对区域内水体养殖区,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工程。
3.东部矿山治理与石漠化生态修复区
本片区面积451.24平方公里,位于路口镇、港口乡。涉及大幕山生态屏障、金沙森林自然公园、路口桂花森林自然公园、湖北崇阳雨山国家石漠自然公园、高堤河生态保护带、石壁水库、沙墩水库、杨林桥水库。
主攻方向: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石漠化治理为导向,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积极开展复绿复垦生态重塑,消除矿山边坡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水土流失,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大森林建设促进自然生态恢复,提升生物多样性。
4.南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
本片区面积221.90平方公里,位于青山镇。涉及崇阳青山国家自然湿地公园、青山水库、青山河生态保护带。
主攻方向: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为导向,加大森林、湿地等资源管理力度,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和整体质量,以国家自然湿地公园为核心加强区域河湖湿地保护和恢复,提升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加强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分类施策,促进石漠化地区生态自然修复;加强以崇阳青山国家自然湿地公园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物种栖息地,提高生物栖息地连通性,积极开展药用植物资源保护。
5.西部、东南部森林提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
本片区面积592.62平方公里,其中西部区域位于桂花泉镇和石城镇、沙坪镇、肖岭乡(涉及西北山地区域),面积274.65平方公里,东南部区域位于金塘镇、高枧乡,面积317.97平方公里。涉及北部大幕山生态屏障、南部幕阜山区生态屏障、隽水河生态保护带下游、高堤河生态保护带下游、金塘野生桂花密源森林公园、龙泉山森林公园、湖北崇阳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沙坪镇鹭鸟自然保护区、高枧河生态廊道、虎爪河生态廊道、桂口港、泉口港、台山港生态廊道、石壁水库、宝林水库、台山水库。
主攻方向:以森林提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为导向,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为主的森林资源管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推进森林、河流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建设以金塘野生桂花蜜源自然公园保护区、湖北崇阳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保护区、沙坪镇鹭鸟自然保护区为主的物种保护体系,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恢复和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原生生境,维护主要物种生境连通性,提升区域生态保护水平,加强现有植被保护,不断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和整体质量,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加强流域治理和林业植被建设,提高水土保持能力,重点对退化严重的区域实行治理修复。对于杉木黄化、松材线虫高发区及疏林地采取有效补植措施, 提升林草生态系统功能,促进生态系统自然修复。
崇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规划图
八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根据崇阳生态修复总体布局,主要生态问题和生态修复分区主攻方向,围绕生态修复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谋划开展矿山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城乡空间生态提升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支撑工程共六大工程。
类型 | 重点工程项目 | 项目名称 |
矿山修复综合治理工程 | 绿色矿山建设 | 绿色矿山建设 |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港口乡图斑4处,桂花泉镇图斑1处,路口镇图斑3处,沙坪镇图斑5处,石城镇图斑1处,天城镇图斑6处,肖岭乡图斑5处生态修复工程 | |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工程 | 2022年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1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1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 |
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 | 青山河下游、龙凤港、大市河、东关港、高枧港、泉湖港、肥田港、梓木港、八房港、铁柱港、梅坑港、下坑源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 | 隽水河(三期)、青山河(上游)、高堤河、崇阳港、虎爪河、桂口港、泉湖港、台山港、香山河、东流港、大市河、杨林港、黄沙港、高枧河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
200km²以下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 ||
200km²以下重点中小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 ||
湖库湿地治理修复项目 | 自然保护区治理修复项目 | |
湿地公园治理修复项目 | ||
森林公园治理修复项目 | ||
湿地多用途管理区治理修复项目 | ||
未纳入保护湿地面积治理修复项目 | ||
青山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三期) | ||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崇阳县大中小型水库水系连通项目 | ||
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 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 |
愚公岭石漠化造林示范区 | ||
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森林资源修复提升项目 |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
桂花林场国家森林公园建设 | ||
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 | ||
天然林保护项目 | ||
生态公益林封育 | ||
湖北省咸宁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 ||
崇阳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 | ||
崇阳青山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 | ||
雨山石漠公园建设 | ||
浪口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 | ||
森林防火智能监控系统 | ||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 ||
林场体系建设 | ||
湖北省崇阳县团尖山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 | ||
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 | ||
崇阳县国家森林乡村绿化工程 | ||
森林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网络建设项目 | 野生动物拯救保护 | |
林业站标准化建设 | ||
智慧林业建设 | ||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 | 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 崇阳县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
崇阳县路口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 ||
崇阳县白霓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 ||
崇阳县天城镇建设用地复垦(增减挂钩)项目 |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崇阳县2022年路口镇高田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崇阳县2023年路口镇路口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崇阳县2024年白霓镇余耕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崇阳县2025 年港口乡港口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崇阳县2026 年石城镇黄龙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崇阳县2027 年肖岭乡台山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崇阳县2028 年青山镇华陂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崇阳县2029 年铜钟乡清水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崇阳县2030 年铜钟乡马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 有机肥替代化肥 | |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 | ||
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 | ||
农村生活废水和养殖业综合整治项目 | ||
城乡空间生态提升工程 | 城镇地区生态品质提升项目 | 城镇绿化提档升级项目 |
城镇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
崇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 ||
崇阳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 | ||
中津洲碱水圳升级改造工程 | ||
主城区公园(黄金山公园、香山公园)建设工程 | ||
崇阳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崇阳县垃圾处理场生态修复项目 | ||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 | |
港口乡油榨村环境整治 | ||
路口镇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
生态保护修复支撑工程 | 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工 动态监测工程 | 国土空间“一张图” 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隽水河沿线监控点和监管平台建设 | ||
崇阳县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 ||
智慧环卫、渣土、矿车一体化监管平台 | ||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 ||
土壤化学信息化建设 | ||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 ||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 ||
环境与生态智能监测平台 |
九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生态保护修复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打破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生态数据共享:明确各部门在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中的具体职责范围。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积极配合、协同实施,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基本保障。
完善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多元化市场化投入机制。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觉、社会支持的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修复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积极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的制订修订,不断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法规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规划引导。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对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规划中生态修复相关内容的统筹,各职能部门应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责任,统筹推进、协力合作,共同开展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加强科技支撑。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实现各区域管理信息系统与平台的信息交换、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利用实时获取的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探测违规图斑,建立预警机制,为综合执法提供依据;利用规划大数据和生态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全面服务于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和执法工作。
强化评估监管。建立完善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国民经济考核体系,将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生态文明考核、绿色发展目标指标考核体系。
鼓励公众参与。完善公共参与机制,鼓励公民、社会团体、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在内的相关主体参与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决策,提高公众参与程度,使社会人员深入了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公民热爱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修复规划调研访谈、规划编制等工作,增加人民群众的工作体验和获得感,共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