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9686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艾华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编制崇阳县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关于编制崇阳县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的建议表示肯定。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是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途径。编制科学、合理的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有利于指导城市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实施意见》(咸发〔2022〕17号)、咸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提示函《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奋力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样板区的实施意见》(崇发〔2022〕16号)文件要求,我县编制崇阳县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专项规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崇阳县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由我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编制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高效推进。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于2023年11月15日与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开展工作,对全县自然生态资源、城市发展需求等进行全面调研,充分了解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现状和问题,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三是强化公众参与。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全县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4月29日,组织全县成员单位召开《崇阳县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专项规划》(初稿)征求意见会议,将合理性建议纳入规划。

截至目前,《崇阳县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规划成果经专家评审和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并公示。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8日   

主管领 刘光胜       联系电13886536499

经办人姓名  艾      联系电话1579735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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