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紫晶城地下车库挪作他用问题的回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4549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名       称: 关于对紫晶城地下车库挪作他用问题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根据崇政督﹝2022﹞16号文件提出的四点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刻组织专班逐条对紫晶城小区四个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现情况汇报如下:
1.紫晶城天天艺术5号楼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2层),现已建成三层,超规划建设一层,违法建设面积为188.4平方米。于2013年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无违法用地行为。
2.紫晶城地下停车场(6.7号楼)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违法建筑面积4113.96平方米,无违法用地行为。
3.原规划没有紫晶城幼儿园。
4.创艺广告经核实不是违法建筑。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