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462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二、申请条件:
1.项目已完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事项;
2.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完成公众意见征求(公示)工作。
市政管线:(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2)位于道路断面外独立敷设的管线工程,报建方案符合规划意见,并提供用地协调意见。
非交通市政:(1)建筑物位置、立面、高度、层数、面积、色彩、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2)工程建设的位置、规模、形式、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3)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设施已拆除;(4)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5)违法建设行为已经自行整改或依法查处完毕。
市政非管线:(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回执;(2)供地批准文件或土地权属证明(如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已提供可不重复提供);(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方案公示反馈无异议。
三、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免提交)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免提交)
4、方案设计图(纸质蓝图及电子文件,市政项目3份,非市政项目5份)
5、 1:500现状地形图(免提交)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免提交)
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免提交)
8、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免提交)
9、《划拨决定书》及附图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免提交)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用地还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免提交)
11、方案审查意见、《建设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及审批蓝图(免提交)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免提交)
四、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
五、许可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六、收费依据:鄂财函[2003]252号、咸政办法[2018]43号。
七、收费标准:天城镇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含配套的社区用房)、经营性用房以及不在前四类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按 30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他乡镇规划区收费 20 元/平方米。
八、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九、是否支持申办材料、办理结果免费寄递:支持
是否支持网办:支持
网址: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
点击“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栏进行申报;
十、受理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
十一、咨询电话:0715-3390895
十二、营商环境监督电话:0715-3300882
十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5-9月除外)/15:00-18:00(5-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