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4744 文       号 : 崇自然资规发〔2021〕4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为深入贯彻《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根据《关于印发崇阳县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政办〔2016〕50号)文件精神,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结合我局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普遍运用随机抽查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抽查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建设项目和矿业展开年度检查,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一)动态更新“一单两库”
行政审批股、调查登记股、开发利用股、空间规划股、耕保股、资源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名录库,法制办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在平台上及时更新。对“一单两库”有变化的,数据资料及时报至法规股备存,便于对随机抽查事项平台“一单两库”数据及时调整更新。(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调查登记股、开发利用股、空间规划股、耕保股、资源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法规股)。
(二)抽查事项的监管
1.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耕保股、乡镇所、执法监察大队),在11月底前完成对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10%的抽查比例,每年抽查不少于1个乡镇,每年不少于1次。
2.对地质勘查活动、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资源管理股、乡镇所、执法监察大队)。在11月底前完成对在本县境内进行探矿勘查活动的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5%的抽查比例,每年抽查不少于1家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完成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5%的抽查比例,每年抽查不少于1家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完成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10%的抽查比例,每年抽查不少于1个乡镇,每年不少于1次。
3.对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耕保股、乡镇所、执法监察大队)。在11月底前完成对地质灾害防治企业的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10%的抽查比例,每年抽查不少于1个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
4.对土地利用、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及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开发利用股、空间规划股、执法监察大队)。在11月底前完成对土地利用、工程项目规划审批、项目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10%的抽查比例,每年抽查不少于1个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
(三)结果公开
检查实施部门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公布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各有关股室、局属相关单位要将随机抽查作为自然资源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各相关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股室与执法机构要负责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开展部门合作和联合检查,强化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情况督查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督查内容,补短板、强弱项,精准科学制定事项计划清单,严密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四)加强执法监管。突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各级执法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