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03757 文       号 : 崇自然资规发〔2021〕6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各股(室)所、局属二级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和行业优势,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服务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吴志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光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长: 甘  萧    局党组副书记

            舒建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玲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华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新余    局党组成员

                 杨  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局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行政审批股、开发利用股、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股、调查登记股、资源管理股、法规股、测绘信息股、老干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用途管制办、乡村振兴办、测绘办、土地储备中心、国土整治局、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各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人和各驻村第一书记。

局领导、各股(室)所、二级单位负责人和驻村第一书记如有调整变动,由继任者接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乡村振兴办,由刘光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华崇霓、娄雪丽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全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等日常工作。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2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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