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0656 文       号 : 崇自然资规发〔2022〕7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09日
关于印发《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所、局直所属单位:
现将《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9日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落实全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和《咸宁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以及全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市县经济工作、项目建设暨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市场主体评价和群众感受为唯一标准,坚持对标对表国内一流标准,高质量完成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促进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助力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水电气接入外线并联审批成效。严格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细则即执行(《咸宁市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细则》)、一套表单(《崇阳县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备案)申请表》《崇阳县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服务指南》《崇阳县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承诺书》)、一个模块(崇阳县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模块)、一个窗口(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窗口)、一个专人的办理方式持续推进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工作,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提升政务信息透明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项目,增设收费服务事项栏目,明确收费依据、标准,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严格按时限要求公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方案、进展情况等资源配置信息。
2.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按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发布认领工作,对标国内一流标准,按“环节最少、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效率最高”的工作目标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申请材料、跑动次数、承诺办结时限等进行全面清理,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得到有效提升。高标准完成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反映事项办理工作。
3.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的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在高频事项中的应用场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指尖行动”,加快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鄂汇办”等移动端办理。逐步推进实现“一网统管”政务应用场景,加快实现市场主体各类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更新情况联动,跨部门便捷查询自动调用。
4.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立足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深化业务流程,办事流程的革命性再造。巩固提升已实施的“一事联办”事项,扎实做好新增“一事联办”事项主题服务。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建立“一网通办”帮办制度,推动“线上人工帮办”覆盖高频事项。
(三)精准保障项目落地
1.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联合发改部门督促县经济开发区在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并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和经济开发区相关规划,细化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明确产业准入标准。加强对区域性统一评价结果的运用,督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经济开发区“3+X”控制性指标,细化完善“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确保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出让。
2.建立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全面完成新型基础测绘“四大数据”采集,建立数据汇交和更新工作机制;建成三维立体自然资源一张图,为建立三维地籍管理系统奠定基础。将三维地籍管理理念和技术防范纳入土地管理、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全过程,探索建立崇阳县一码管地工作制度。
3.建立秘书代办制度。按项目开工条件准备、项目出证实施两个阶段,分阶段设立“秘书单位牵头、限时办结”制度,提供全程无偿代办帮办服务,确保新增工业用地严格落实“净地”出让。
4.深化“店小二”专项服务行动。完善“店小二”专线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服务项目大走访”和“遍访企业解难题”活动,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宣讲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加快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和助企纾困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提前介入项目规划设计、用地报批各个环节,实打实帮助企业找准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并推动解决。
(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1.推广“拿地即开工”六证同发审批模式。联合发改、住建等部门,着眼全流程全周期审批,采取改“串联”为“并联”审批等方式优化项目从申请到开工审批流程。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基础上,积极探索“六证同发”,即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后,当日核发《项目投资备案证》《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
2.开展工程规划许可“先证后审”改革。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容错机制,项目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设计单位承诺对规划方案数据指标的真实性、资料图文的一致性等负责后,依其申请先行核发《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通过加强事后监管对项目进行复核,对符合发现的问题给予1次整改机会,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已核发证书,并根据撤销原因发起信用认定。
3.完善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联合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制定《崇阳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二批)》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4.深化工程竣工验收“多验合一”改革。优化联合验收流程,工程项目全面实行联合验收。推广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模式。整合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实现“验收即备案模式”。
(五)全面推进“多测合一”
1.拓宽业务范畴。将“多测合一”拓展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囊括地形图测量、地籍测量、规划核实测量、土地核验测量、房产测绘、绿地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消防核实测量和地下管线测量等,分阶段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测绘事项,能做到一次测绘的坚决“只测一次”。
2.促进成果共享。依托时空大数据云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实现“多测合一”数据成果共享;全县系统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个阶段主动认可并使用“多测合一”数据成果,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多测合一”数据成果在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各部门间互认。
3.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对“多测合一”相关技术规程研究力度,制定“多测合一”实施细则,成立联合调研指导组定期对“多测合一”工作进行指导;切实加强测绘市场管理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抽查。
4.完善考评机制。充分运用“报刊网端微”等载体加大对“多测合一”工作实效的总结和宣传力度,对工作实绩突出或工作进展迟滞的相关股(室)所、二级单位拟实行定期通报,将“多测合一”工作纳入相关股(室)所、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六)优化登记财产制度
1.压缩办理时限。设立企业间不动产登记受理专窗,提供现场缴契税即发证服务,推动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190”办结标准(一个环节、90分钟)。
2.加强部门协作。推动不动产登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同服务,增加全县不动产登记窗口进驻当地银行或金融机构网点数量,推动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等更多与抵押相关的业务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联合税务等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线上缴税,实现全县二手房转移登记纳税缴费全程网办。
3.推进全程网办。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根据《湖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3.0版》要求优化县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将更多高频事项纳入上线范畴,推进更多事项全程“一网通办”。
4.加强改革创新。全面推广“服务提前、多测合一,全程监管、多验合一,信息集成、一次办结”,全县实现“交房即发证”改革。参照宜昌市夷陵区、恩施州等地对工业用地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试点工作经验,深化探索工业用地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水电气”一体化过户省级试点成果,进一步加强“不动产转移登记+水、电、气、网、有线电视”一证通办业务联动平台建设。
(七)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1.规范执法。加大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按省厅要求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违法案件受理表》,对局门户网站公示的行政许可信息增加“行政许可证件编号”栏目。
2.创新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编制发布,进一步完善检查实施清单,严格按要求填报监管行为数据并及时更新,确保监管监管数据的准确率,推动监管人员注册达到100%、监管行为事项平均覆盖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按要求发布“互联网+监管”年度计划、监管动态及曝光台并定期更新,加大监管创新实践案例报送力度。
3.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论证、评估、审图、检查等中介服务事项,制定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性质、结果要件等,并动态调整更新;按省、市、县统一要求组织开展脱钩改制“回头看”,全面清理整治我局主管所属单位违规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和“明脱暗不脱”等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系统要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制度体系,持续加强工作力量和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营商办负责目标任务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牵头股(室)、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定期组织相关股(室)、二级单位座谈会商、破解难题,配合股(室)、二级单位要主动履职、密切配合。
(三)抓好正反典型。统筹用好新闻媒体、通报等方式,持续宣传推介我局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曝光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并严肃追责。
(四)形成工作闭环。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用好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工作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