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22779 文       号 : 崇自然资规发[2023]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安办〔2023〕40号)文件,从2023年7月至年底,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制定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统筹安全与发展,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全面自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典型问题查处和以案促改促治相结合,一体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查、改、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弘扬斗争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领域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以高质量安全服务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崇阳县自然资源开采、工业生产营造安全稳定的新环境。
二、治理重点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针对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整治以下方面:
(一)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监管
1.加强矿业权管理。依法依规投放矿业权,做到评审环节公开透明。积极完成我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做好中期评估报告等工作。按照省、市、县的政策要求对已发采矿许可证的三家矿山企业的在建和生产进行密切的监管。
2.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按市局要求完成全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绿箭行动,做好方案计划,加速推进该项工作。并指派工作人员监督指导我县新设矿业权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制定《崇阳县鲶鱼泉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及市局地矿科评审工作。
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每个月组织相关人员到我县辖区内的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的同时,坚决打击非法盗采和无证开采的违法犯罪活动,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生产安全隐患的因素。
(二)地质灾害防治及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分线分片”责任制,根据县安委办要求印发《关于调整“分线联系、分片督导”责任人员分工的通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改2023行动领导小组”,落实每年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三查“制度执行,加强”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人防);提高电子专业监测技防效果(技防);加强2023年正在实施工程治理的《崇阳县15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防力度(工防)。
(三)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执法
1.检查县安委办安排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落实本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自查工作的排查整改。
2.落实节假日以及重要会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工作,并参加县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3.组织地质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完成县四位一体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全覆盖,加强我县面对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拓宽群众救援知识,提升其在地质灾害中的生存技能。
三、后期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讲话精神,并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宣讲,提升我局干部职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职工由分管领导组织约谈。
(二)积极主动完成市局安委办和县安委办等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全面加快保障我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加强优势矿种的产业化、规模化。合理投放矿权,积极推动我县第4个矿权设置选址出让工作,加快推进大源硅石矿探矿权“净矿权”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做好服务。
(四)全力配合局执法监察大队严厉查处矿山开发利用过程中的越界越层开采行为,落实日常巡查工作,坚决打击非法盗采和无证开采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委派人员指导并监督完成我县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年底前完成昌华水泥厂、浪口地热田矿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评审和入库工作。
(六)严格落实防灾措施、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加大“三查”机制检查力度,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普及居民防灾知识,提升我县地质防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