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4864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乡村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单位构成看,白霓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白霓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组成,无下属单位。

纳入白霓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白霓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4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其中现有在职人员4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聚焦招商引资,推动项目建设落地增效。全力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木三李水库、崇阳县陆水流域(白霓镇段)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三溪村小河流域生态修复及湿地公园打造等重大项目落地;加快古桥公园、浪口铜锣湾十里香墅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石山采石场、武辉机制砂厂、壹帆环保建材生产线等工业项目投产;充分挖掘区位、交通、生态、文旅等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围绕“药园、茶园、菜园、果园、花园、工业园”六园建设,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休闲农业、民宿康养、民俗体验等产业体系。打造古堰大道全域旅游示范带,充分挖掘和利用好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金字招牌,整合古堰、古树、古民居等优势资源,一体化推进文旅康养发展。积极推进特色民宿、露营基地,农家乐、私房菜等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景观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经济优势。结合气候、土地、水资源优势,持续支持白霓、杨洪、金星、石山、三溪等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种植等产业,打造106国道绿色产业示范带。持续推广和扶持浪口、桥头、后溪、小港、大塘等村水稻、油茶、油菜、茶叶种植,进一步完善片区路网、水网,积极推动种养殖业规模化、生态化,加快推进振兴大道沿线农业综合开发。

二、聚焦生态宜居,积极打造和美乡村。通过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以“五共理念”推动干群联动齐动手、群众参与全覆盖。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抓好改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村庄绿化等工作。落实村庄卫生保洁收费制度,通过健全保洁员管理机制、长效管护机制、督导考核机制,推动精细管理全覆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住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环保管控模式,强化环境保护硬约束。守好耕地红线,加强农民建房管控和风貌引导,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开创全依法用地新局面。常态化开展集镇环卫保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提升集镇管理水平

三、着眼民生福祉,用心用情为民解忧。定期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持续抓好产业发展、政策兜底和稳岗就业等方面帮扶工作。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困难人群兜底保障措施,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对“非粮化”“非农化”图斑进行整治,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坚决扭转和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态势;做好低保提标扩面、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权益。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资金管理使用和实效督查,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确保困难群众“应享尽享”。

四、着力维护和谐,善治善为加强基层治理。畅通信访渠道,让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受理、有效解决。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解决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和网格化管理,推动社会治理中心下移,努力创造群众安心、安全的生活环境;坚持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统筹抓好道路交通、企业生产、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防灾减灾能力。持续加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大平安建设力度。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强化校内安全管理;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加强老年大学、乡村舞蹈队建设,推动文化广场、文化书屋建设,举办乡村春晚、文化下乡、农村“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丰富村民精神文明,激发社会正能量。

五、强化作风建设,真抓实干强化服务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认真倾听基层和群众声音。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判政府工作的第一标准,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牢固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理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以及国家监察、司法监督,切实办好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进一步严明责任、严肃纪律,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和政府投资行为。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白霓镇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白霓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057.21万元,比上年减少344.65万元,下降24.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4.21万元;其他收入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减少。

2024年白霓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057.21万元,比上年减少344.65万元,下降24.59%,其中:基本支出653.63万元,占总支出61.83%,特定项目支出403.59万元,占总支出的38.17%。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88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59.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65%,比上年减少16.7万元,下降21.86%。其中:办公费12万元、水电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会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下降主要原因:进一步缩减办公及运行经费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8%,与上年持平。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5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5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7.54万元。增长原因:本年度有办公用品采购需求。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房屋面积1000.62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公务用车2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上年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新增垃圾中转站一个,资产原值67.1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白霓镇人民政府项目6个,总计支出403.59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白霓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白霓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白霓镇人民政府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