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霓镇防溺水宣传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5860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白霓镇防溺水宣传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各村、镇直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白霓镇防溺水宣传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 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程 钊 党委副书记
张亚松 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鸿党 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刘月琴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成 员:龚 露 党政办主任
袁晓阳 镇干部
陈 浩 派出所所长
甘志义 教育站站长
丁锦光 白霓中学校长
马王光 水利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鸿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防溺水集中宣传巡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活动安排
本次防溺水宣传巡查活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0月1日
三、巡查重点
1、白霓镇辖区内水库、河道。
2、各村坑塘、湾坝及地势低洼、易积水处。
四、任务分工
1、党政办:负责张贴告示、标语,悬挂横幅,设立警示牌,播防溺水的通告、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安排宣传车辆在沿河道、村进行巡回宣传,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2、教育站、白霓中学:负责及时召开会议,安排各中小学开展“防溺水家访”活动:印发《告家长书》等形式,使学生家长对活动知晓率达到100%;联系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全镇的防溺水工作,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等。
3、派出所:负责对河道实施偷采行为的人和事严厉打击;加强巡逻,严格执法,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4、水利站:负责白霓镇域内水库、坑塘、河道的安全监管,在各险段悬挂横幅,并设置醒目警示牌及防护栏等。
5、各村:负责本辖区内水库、河道及坑塘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并设置警示标志及悬挂横幅;每村至少安排1辆车,2名宣传人员巡回宣传;各村利用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教育学生不要到河道嬉水;组织力量每天开展巡查、宣传和劝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检查。党政办牵头,由水利站、派出所、教育站、白霓中学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村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二)各村要充分认识到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白霓镇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全力抓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本项工作参与人员多,要严明纪律,服从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实行分段包干,责任到人,确保防溺水巡查工作落实到位。
(四)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防溺水宣传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报告及时。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