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白霓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6334 文       号 : 霓发〔2021〕17号

主题分类: 其他;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白霓镇人民政府

名       称: 2021年白霓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根据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21〕20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21〕10号)和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力选出忠诚过硬的好头雁、换出堪当重任的好班子、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生态、焕发干事创业的好气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崇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突出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严格人选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

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2)受过刑事处罚;(3)存在“村霸”、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等干预村(居)务;(4)非法宗教和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5)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6)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7)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9)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10)法治意识淡薄,道德品质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1)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情形。

根据工作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政治能力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惠民政策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法治意识不牢,不严格依法办事,任期内村(社区)治理较差;(3)履职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墨守成规、看摊守业、不思进取,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4)工作业绩不优,不担当不作为,近3年内工作绩效考核连续2年在本镇排名靠后;(5)群众评价不好,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多数党员群众意见较大,不拥护不支持等。

对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过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以外有关人员,能否提名为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由镇党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考虑所犯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后果影响、受处理处分情况和本人一贯表现等因素,研究讨论后报县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拓宽来源渠道。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注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退役军人、“一村多名大学生”、大学生村医、乡村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注重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社区各类组织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或居住在本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退休公职人员和改制企业下岗干部中聘请。

(三)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严格按要求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中物色人选。对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按照应派尽派的原则,从县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可探索跨村任职。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 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 “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原则上要确保“一肩挑”比例不低于上届。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五)优化班子结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社区)规模大小,从严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一般配置3至5人。原则上1500人口以下3人,1500至3000人口不超过4人,3000至5000人口不超过5人,5000人口以上可以配6人。古桥社区配置“两委”人员不超过7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人员不占村(社区)“两委”职数。

新提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的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换届后,村“两委”班子年龄以36岁至52岁为主体,学历以中专高中以上为主体;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一般应符合就业年龄段要求,学历一般在大专以上,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新提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应有1年以上党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应占相当比例,35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40%以上。

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根据需要对妇女委员采取“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的方式提名,确保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一般应达到30以上,努力使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注重选拔懂经济、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重点抓好本村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工作。

(六)严格执行任职回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有其他情形需回避的,由镇党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严格履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程序

换届工作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次序展开,同步部署、统筹安排、压茬进行,2021年9月底前完成准备阶段各项工作,10月组织实施,12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扎实做好换届准备工作。①集中排查整顿。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联户制度,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班子软弱涣散的,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一村(社区)一策”进行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②开展离任审计。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居)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③加强综合研判。镇党委对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和分析研判,对意向人选进行比选,制定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④提前调整人选。统筹县镇“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和人事安排,需要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提前调整到位。对不胜任、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调尽调、应换尽换。⑤进行资格审查。镇党委根据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对村(社区)“两委”意向人选资格进行预审,报送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发改、公检法司及宣传、统战、民宗、农业农村、信访、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联审,做到党员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违纪违法行为和问题线索必核、信访举报必查,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要注重用好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成果,坚决杜绝进入村干部队伍的党员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问题。⑥开展谈心谈话。镇党委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主职干部由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⑦深入宣传发动。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讲换届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组织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加换届选举,提高知晓率和参选率。

(二)依规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进行。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委会议、村(社区)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大会,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镇党委组织实施考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县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全村(社区)进行公示。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

(三)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格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推选村(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提名和审查候选人、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确定当选人。积极推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一名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工作。在选民登记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严格审查选民资格,坚决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参加选举。推选村(居)民代表,严格质量把关,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超过2人。村民委员会选举可在中心会场以外设立投票站,严格控制流动票箱使用,规范投票选举秩序,精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主要采取户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直接选举。

(四)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设主任1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严格把好关。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由镇纪检监察室聘任为村(社区)监察信息员。

(五)加强配套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村(社区)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委员会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面建立村(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同步推选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

要结合换届推进农村联合党委和党建引领村湾治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村与村(社区、企业)党组织建立联合党委等方式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农村资源共享,凝聚农村发展合力,推动农村社会发展;加强村湾党组织和村湾理事会建设,推动乡村治理向村湾延伸,进一步激活乡村治理活力。在社区,要结合换届同步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及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估,依法依规做好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

(六)加强村(居)民小组组长队伍建设。同步推选村(居)民小组长,严把候选人资格条件关,参照村(社区)“两委”联审内容和工作程序,落实村(居)民小组长县级联审制度,坚决把不符合条件人员排除在外。优化村(居)民小组长队伍结构,注重提名55岁以下、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提倡党员担任村(居)民小组长,加大在表现突出的村(居)民小组长中发展党员力度,换届后村(居)民小组长中党员比例较上一届有较大提升。

(七)做好换届后续工作。①做好工作交接。镇党委要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台账移交等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②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镇党委要专门同离任和在换届选举中落选的同志谈心谈话,做深做实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要按政策落实好正常离任干部的待遇,积极搭建平台,引导他们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关心关爱机制,将生活困难的正常离任干部纳入走访慰问对象。③开展履职培训。换届后及时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全部轮训一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有县级组织进行任职培训,村(社区)“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分期分配开展全覆盖任职轮训,同时,抓好对村民小组长、社区工作者兜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会同县级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对象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专题培训。④推动干事创业。要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明确发展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使其迅速进入角色、履职尽责。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严明换届纪律。镇党委要全覆盖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与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教育警示。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和换届工作人员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

(三)强化全程监督。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创业、廉政、辞职“四项承诺”制度。畅通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建立信访举报快查快结机制,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村(社区)成立工作专班。镇党委书记为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压实主体责任,全面统筹推进换届各项工作。镇党委组织委员与民政办负责人要加强沟通协调。

(二)加强政策指导。换届办分级对换届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编印操作规程、指导手册等,加强政策指导和答复。镇党委将向每个村(社区)派驻指导组,加强全程指导和督促。注重发挥各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换届工作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的作用。

(三)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选举大会应经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召开。建立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等。

中共崇阳县白霓镇委员会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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