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桂花泉镇2020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05835 文       号 :

发文机构: 桂花泉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桂花泉镇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加强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内设机构

桂花泉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工勤在职1人,事业在职1人,退休13人。实有小车1辆。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关键,以旅游开发为纽带,绿色崛起、乘势而上,打造活力崇阳后花园,建设生态美丽新桂花。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桂花泉镇政府2020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786.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29.2万元,增长19.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岗人数增加4人,环境整治项目增加等因素。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预算合计7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9万元;其他收入537.3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6万元、项目支出378.6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78%;公务接待费支出9.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6.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8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5万元、分散采购支出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368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共1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5.4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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