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4114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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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数36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工勤在职1人,事业在职1人,退休13人。实有小车1辆。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20年纳入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 1 家,为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本级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收入总计1490.54万元,支出总计1490.54元。与 2019 年相比,收入增加89.33万元,支出增加89.33万元。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减挂钩项目款拨付、有2019年未完工的项目在2020年支付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490.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88.62 万元,系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从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较 2019 年决算数增加181.08万元,上升44.43%,主要原因是新增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和解决经费缺口资金,从而导致收入与支出增加。
2.其他收入413.27万元,较2019年减少580.4万元,下降58.41%,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解决人居环境整治村级经费、6.02水毁交通款和解决平安稳定崇阳建设经费等。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58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9.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6.32万元。
(2)项目支出507.1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507.11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80.9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9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8.26万元;
4、资本性支出3.55万元;
5、其他支出32.83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44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23.7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72.59万元;
5、农林水支出23.7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2.15万元;
7、其他支出13万元。
2020年决算支出1,096.47万元,上年度支出1054.62万元,支出增加了41.85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上升了3.97%,本年度新增了垃圾治理以奖代补资金、有2019年未完工的项目在2020年支付等,所以本年度总支出有所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588.62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7.54万元相比增加181.08万元,上升44.43%;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为573.65万元,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1.12 万元相比增加92.53万元,上升19.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人员补助作为政府收支;部分项目资金转村级财务,收支直接在村级财务上核算,从而导致收入与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7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465.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108.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20.3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因为新增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奖金发放金额相交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7.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五线五治”整治经费支出、6.02水毁交通款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9.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8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32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客180批次、来客1600人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7.32万元。主要是2020年相关部门来镇检查指导工作较上年有所减少和疫情防控期间无公务接待费,导致接待费减少7.3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和支出。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52%。从评价情况来看,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确保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合程序支付,提高节约率和实效性。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准确性。
2020年度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整体绩效自评表 | |||||||||
单位名称: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21年4月9日 | |||||||||
单位名称 |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 ||||||||
基本支出总额 | 589.36万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507.11万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1490.54 | 1096.47 | 73.56% | 17分 | |||||
年度目标1:(10分) | 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力度,跑出经济发展加速度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招商引资 | 1家 | 2家 | 4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居民就业 | 增加 | 增加 | 6分 | ||||
年度目标2(10分) | 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提高桂花泉镇美誉度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一村一品”示范村 | 通过 | 通过 | 4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发展招牌产业,加强乡村建设,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 增加 | 增加 | 6分 | ||||
年度目标3(10分) | 进一步保护碧水蓝天净土,提高生态环境清洁度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优秀 | 优秀 | 4分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 提升 | 提升 | 6分 | ||||
年度目标4(10分) | 进一步夯实三农工作基础,提高现代农业竞争力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产业基地 | ≥5个 | 9个 | 4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8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 100% | 100% | 6分 | ||||
年度目标5(12分) | 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资助政策发放率 | 100% | 100% | 2分 | ||||
质量指标 | 住房安全保障认定率 | 100% | 100% | 2分 | |||||
质量指标 | 保障农户饮水 | 100% | 100% | 2分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村民对政策落实满意度 | ≥95% | 100% | 6分 | ||||
年度目标6(18分) | 进一步发展三项社会事业,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度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志愿服务活动 | 10次 | 10次 | 2分 | ||||
数量指标 | 涉黑涉恶事件 | 0次 | 0次 | 2分 | |||||
数量指标 | 全镇消防演练、防灭火演练 | 各1次 | 各1次 | 2分 | |||||
质量指标 | 疫情防控工作 | 优秀 | 优秀 | 2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增强全镇人民群众安全感 | 100% | 100% | 5分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全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 ≥95% | 100% | 5分 | ||||
年度目标7 (10分) | 进一步强化党建示范引领,保障工作落实高质量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党建工作考核 | 合格 | 合格 | 2分 | ||||
质量指标 | 综治工作考核 | 合格 | 合格 | 2分 | |||||
质量指标 | 年度考核 | 合格 | 合格 | 2分 | |||||
质量指标 | 档案工作考核 | 合格 | 合格 | 2分 | |||||
质量指标 | 精神文明考核 | 合格 | 合格 | 2分 | |||||
总分 | 96分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准确性。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42.55万元,完成预算83.86%。主要产出和效益:1.预算执行情况满分为20分,预算执行率为83.86%,评价得18分,得分率为90%。2.产出指标满分为40分,评价得40分,得分率为100%。3.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评价得分40分,得分率为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初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导致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总体上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升,绩效自评质量逐年提高,但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还存有差距。预算绩效的责任主体是各部门,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结合业务特点,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监控和评价的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衔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是项目设立和实施的前提,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单位职责、项目实施实际,分解细化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对绩效差的项目,应当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明确措施和责任,针对绩效自评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通过资金绩效自评,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在预算公开、决算公开的基础上,对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督促有关部门改进管理、保证财政支出方向的合理性,以及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准确性。
2020年度环境整治项目自评表 | |||||||||
单位名称: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21年4月23日 | |||||||||
项目名称 | 环境整治 | ||||||||
主管部门 |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 项目实施单位 |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70 | 142.55 | 83.86% | 18分 | |||||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垃圾治理覆盖村数量 | 8个 | 8个 | 8分 | ||||
数量指标 | 组建卫生保洁队伍 | 8个 | 8个 | 8分 | |||||
数量指标 | 清理水库 | 7个 | 7个 | 8分 | |||||
数量指标 | 清理河流 | 4条 | 4条 | 8分 | |||||
质量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优秀 | 优秀 | 8分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降低环境污染 | 降低 | 降低 | 12分 | ||||
生态效益 | 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 提升 | 提升 | 12分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居民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 | ≥95% | 100% | 16分 | ||||
总分 | 98分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确保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合程序支付,提高节约率和实效性。 |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在预算公开、决算公开的基础上,对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督促有关部门改进管理、保证财政支出方向的合理性,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下一步,镇政府将把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持续深入推进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
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情况有公开,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在预算公开、决算公开的基础上,对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督促有关部门改进管理、保证财政支出方向的合理性,以及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准确性。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2万元,其中:办公费9.16万元、印刷费3.22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1.85万元、邮电费1.21万元、差旅费0.35万元、 维修(护)费1.65万元、会议费1.41万元、劳务费5.78万元、委托业务费5.37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8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32.83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98万元,降低4.9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开支,节约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打印纸购置费为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的16.2%,会议桌椅及办公桌椅、文件柜购置费为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的19.31%,电脑、空调、打印机等通用设备购置费为3.94万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的64.4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XX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