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469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2022年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债务情况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桂花泉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发展特色经济等项目。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利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桂花泉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桂花泉镇政府核定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24人,退休人员14人,其他人员4人(编外、遗属)。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强化党建示范引领,保障工作落实高质;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提高桂花泉镇美誉;加强招商引资力度,跑出经济发展加速度;乡村垃圾治理项目按时完工,并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爆发风险;进一步夯实三农工作基础,提高现代农业竞争力。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桂花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由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590.3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73.23万元,增长94.63%。主要原因项目增加等因素。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590.30万元,比上年增加773.23万元,增加94.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84.5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590.30万元,比上年增加773.23万元,增加94.63%。,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403.34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86.9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32%;公务接待费支出6.1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6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本年未购置公务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6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1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3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9.02万元、公务接待费6.13万元、会议费3.5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以及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368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铲车)。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打印服务和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政府债务情况明
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人员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运转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