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花泉镇第二届“泉镇民星”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3989 文       号 : 桂办发〔2023〕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桂花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桂花泉镇第二届“泉镇民星”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03日

各村、镇直各部门:

《桂花泉镇第二届“泉镇民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桂花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桂花泉镇第二届“泉镇民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第二届“泉镇民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开展“泉镇民星”百星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挖掘、培树、宣传身边的模范典型,激励全镇公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力更生、自强不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参选范围

在本镇居住满2年并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一贯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和家庭均可参选;凡有违法违纪、上访非访等行为的,不得参加评选;在职村干部不参加评选;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不参加评选。

三、奖项和评选标准

“泉镇民星”评选表彰以村为单位,奖项分为三类七小项,由桂花泉镇党委、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1.致富带头人1名)。在辖区内从事种植、养殖、劳务输出、来料加工等,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年生产总值20万元以上,带动周边5户以上农户致富。

2好婆(1名)。婆媳间彼此尊重、理解、包容,善于沟通,互敬互爱,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婆媳关系融洽和睦,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在村湾邻里中口碑好。

3.好家庭(1名)。遵纪守法,爱党爱国爱家;热心热爱公益事业;家庭和谐,夫妻互敬互爱,能够做到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家风纯正,家庭成员好学上进、勤俭持家、革除陋习。

4最美中心户(1名)。具有较好的政治文化素质,带头贯彻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有热情,乐于奉献,积极为群众服务;能力强、威信高、想干事、善作为的党员或群众。

5最美护林员(1名)。热爱森林资源巡护工作,以山为家,以林为伴,吃苦耐劳,忠于职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敬业精神;巡护责任区内未发生森林火灾、乱砍滥伐、破坏林地等现象;积极主动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宣传,巡护责任区内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强,当地群众对巡山护林工作反响好。

6最美缔造者(1名)。热心热爱公益事业,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在村湾共同缔造中,积极投工投劳,并能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湾建设,所在村湾在全村有突出地位。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210日前)。各村党支部结合“共同缔造”“四个夜话”等活动,组织村干部、村民组长、中心户向全体村民进行宣传,最广泛地发动村民参与到活动中来,做到不漏一户。

2.村民推荐(210--17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群众召开推荐会议,每户1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村干部负责主持,确定两名统计人员。

3.名单预评(217--22)。各村评审委员会将村民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并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得票多少,以1:2的比例确定“泉镇民星”提名人选预备人选。

4.名单复查(2月22日--2月27日)。镇评审委员会组织专班对提名人选预备人选进行核查,重点核查预备人选的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非法上访、越级上访或缠访行为。

5.名单公示(2月2736日)。各村评审委员会将复核通过的提名人选名单在本村组进行为期七天的张榜公示,公示结果报镇党委。公示有举报的,由镇评审委员会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取消提名人选资格。

6.代表推荐(36310)。经村党支部全体党员酝酿通过拟表决人选名单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泉镇民星”提名人选。

7.宣传表彰(3月16日)。各村党支部将“泉镇民星”提名人选报请镇党委同意后,召开表彰大会,现场颁奖,并在村文化墙进行张榜宣传。镇党委从中遴选2-3名代表在全镇进行重点宣传,并向市、县两级推介典型。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评选表彰活动在镇党委领导下,由各村党支部组织实施,镇、村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其中,镇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书记担任,纪检、组织、派出所等有关同志为成员;村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驻村工作队干部和村干部为成员。

2、认真组织。各村党支部和镇、村评审委员会要结合实际,严格按活动方案确定的方法步骤,认真开展推荐、评审工作,充分讨论表彰人选名单,真正推选出为群众办好事,社会反响好的先进典型。

3.严肃纪律。镇纪委对该项表彰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不按规定的方法步骤评选的村党支部,要及时纠正并约谈村党支部书记;对在评选过程中搞暗箱操作、亲亲疏疏、团团伙伙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进行严肃追责。    

附件1:桂花泉镇“泉镇民星”推荐表

附件2:桂花泉镇“泉镇民星”汇总表



附件1

桂花泉镇“泉镇民星”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推荐

类型

(村党支部签章)年 月 日

(镇党委签章)年 月 日


附件2

桂花泉镇“泉镇民星”汇总表

行政村:   年  月  日

组别

姓名

身份证号

入选类别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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