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0-14891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19 年纳入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
(一)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 1 家,为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二)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本单位无该相关收入和支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纳入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总计1398.19万元,支出总计1365.4万元。与 2018 年相比,收入增加418.52万元,、支出增加401.62万元。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收支,另增减挂钩项目385万,环境整治166万,等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均由我单位专账对收入、支出进行处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398.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71.5万元,系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从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较 2018 年决算数增加211.25万元,增加37.71% ,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有新增公务员4位.新增事业编人员1位,增加了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
2.其他收入626.68万元,主要系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较2018年增长207.26万元,上升49.42%,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沙坪镇开展了大量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了资金需求,增加了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773.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5.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7.55万元。
(2)项目支出592.1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0万元,行政事业类592.18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06.2万元;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242.9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69.46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546.81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1.0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75万元;
4、农林水开支138.5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78.43万元;
2019年决算支出1365.39万元,上年度支出963.78万元,支出增加了401.61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上升了41.67%,其中:总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我单位本年度有新增公务员4位.新增事业编人员1位,增加了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另外开展了大量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了资金需求,大大增加了我单位的整体支出,故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上升了41.67%。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771.5万元,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0.25万元相比增加211.25万元,增加37.71 %,财政拨款支出为772.94万元,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9.69万元,相比增加123.25万元,上升18.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有新增公务员4个.新增事业编人员1个,增加了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收入;故我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77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649.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73.6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增加了37.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有新增公务员4位.新增事业编人员1位,增加了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增加36.1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加强了综治维稳和精准扶贫力度,故导致我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0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3万元,占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8万元,占84.5%。具体情况如下:
(四)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六)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3万元。其中:
(七)(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八)(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3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仅保留一辆公车。
(十)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8万元。其中:
(十一)(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二)(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客650批次、来客5068人次。
(十三)(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压缩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为了加强地方建设,改善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沙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把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的重要工作来抓。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通过项目有效的增加耕地面积,改善耕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完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当地农业收入,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沙坪镇建设发展提供用地指标。
到2019年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拆旧复垦、废弃矿山增减挂钩复垦等2个,其中全面共完成项目2个,项目实施情况已经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3、项目资金情况:
2019年沙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支出预算共14个项目,规划投入461.24万元。
①増减挂钩拆旧区整理复垦项目实施涉及到11个村,规划复垦319.88亩,投入资金1577538.00元。其中:东关村49.56亩、枫树村41.08亩、古城村2.51亩、黄茆村22.27亩、进口村26.15亩、码头村19.01亩、庙铺村96.86亩、泉湖村24.37亩、沙坪村12.67、石坳村10.95亩、堰市村14.46亩。
②废弃矿山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实施涉及到3个村,规划复垦251.79亩,投入资金3034900.00元。其中:庙铺村89.8亩、泉湖村123.5亩、石坳村38.49亩。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学习崇阳县财政局印发的《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根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对象,拟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绩效自评的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自评结果应用等内容,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成立评价小组。
为顺利推进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镇长秦凤仙担任组长,镇人大主席汪曙光任副组长(分管政府机关财务)。
收集相关资料。
为全面完成此项自评工作,我镇组织已收集相关的佐证材料;年内召开的部分会议通知等。
4、组织实施
自评打分。工作组成员、办公室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自评评价方案中设定的指标及计算方法,依据收集到的有关资料,对自评项目进行初步打分。
5、自评小组审核。
评价小组根据自评打分情况,逐项指标进行审核确定,并自我总结,得出结论,完成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我镇所有财政性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实施后均已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同时既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实施即定目标时,我镇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无违法违规行为。
1、项目资金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
①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19年增减挂钩项目款收入3774700元。其中:其他专项资金3774700.00元。
②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县级下文后,全镇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跟踪拨付到位,且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国土增减挂钩土地复垦整理项目总支出为3774700元。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测绘、招投标代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经费及项目工程款支付。
①拨付増减挂钩拆旧区整理复垦项目1577538.00元。其中:拨付东关村254593.50元、枫树村196375.50元、古城村18595.50元、黄茆村127063.50元、进口村125632.50元、码头村136227.00元、庙铺村291445.50元、泉湖村147286.50元、沙坪村146412.00元、石坳村32854.50元、堰市村101052.00元。
②拨付废弃矿山增减挂钩复垦项目2197162.00元。其中:拨付庙铺村260262.00元、泉湖村1451300.00元、石坳村4856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①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②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全镇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项目实施已完成100%,资金拨付报账到位率为100%,项目验收完成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①根据项目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②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2、项目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自2019年以来,镇人民政府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
严格按照国土增减挂钩工作要求,在泉湖、石坳、庙铺等3个村实施废弃矿山增减挂钩复垦251.79亩,同时在全镇11个村级拆旧区整理复垦319.88亩。
3、综合绩效评价
①对实施的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②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各项综合工作有序开展,为沙坪镇巩固脱贫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③通过对项目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新增耕牠571.67亩,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④该项目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解决了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切实巩固了我镇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确保我镇建设用地指标,提高了群众的整体收益,为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下一步改进措施:
①进一步要加强从验收到报账,严格资料审核把关,做到项目实施与项目计划相符,资金使用与计划相符,项目内容与计划相符,形成项目台账跟踪管理。
②进一步加大项目全过程监管力度。
2、与预算相结合情况
项目选取上报不够精准。原因是项目实施走向规范化,村级对上级政策和项目入库认识存在不足,项目实施有难度,导致项目调整变动多。
3、拟公开情况
①严格按照项目选取程序,对项目入库进行民主选择,尽量做到群众参与知晓。
②做到过程、结果公示,全程阳光操作。
③发动社会全程监督,实行全方位监管。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16万元,其中:办公费15.74万元、印刷费8.25万元,水电费4.46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取暖费0.68万元,维护费1.61万元,会议费0.1万元,专用材料1.28万,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14.88万元,劳务费7.49万元,委托业务费12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万元,其他交通费19.4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33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增加86.11万元,是因为我单位本年度有新增公务员4位.新增事业编人员1位,增加了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4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业务用车;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XX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