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814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沙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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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沙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沙坪镇人民政府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定行政编35个,事业编1个。行政在职在编28人,工勤编3人,事业编1人,退休21人,遗属人员13人。其他人员4人。实有小车1辆。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20年纳入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
(一)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1家,为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二)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本单位无该相关收入和支出。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纳入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
第二部分 沙坪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总计1296.43万元,支出总计1190.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101.76万元,支出减少174.82万元。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人员调动以及项目未结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296.4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28.64万元,系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从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57.14万元,增加7.41%,主要是防汛抗旱项目款增加。
2.其他收入467.79万元,主要系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较2019年减少了158.89万元,下降25.35%,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沙坪镇开展了大量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结算,减少了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570.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2.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8.21万元。
(2)项目支出619.8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0万元,行政事业类619.85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51.25万元;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164.3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328.99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46.04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4.35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45.3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48.34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3.71万元;
6、农林水支出25.1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31.93万元;
8、其他支出2.60万元;
2020年决算支出1190.58万元,上年度支出1365.4万元,支出减少了174.82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下降了12.80%,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压缩开支。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828.64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71.50万元相比增加57.14万元,增7.41%,财政拨款支出为746.40万元,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5.08万元,相比减少18.58万元,下降2.44%,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防汛抗旱项目款增加,支出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未结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74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552.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193.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下降了9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5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占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3万元,占8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8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下降56.78%。主要是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大大减少公车使用率。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客220批次、来客2089人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下降61.49%。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压缩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和支出。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总投资2.46亿元,2020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数1471.39万元,实际到位1190.58万元,预算资金全部到位。执行率为80.92%。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沙坪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6.18分,其中预算执行16.18分,数量指标20分,产出指标20分,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
附件:2020年度沙坪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沙坪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预算金额为230万元,实际执行支出金额为198万元,完成预算86%。
(一)主要产出和效益:年进驻单位数8个,年实际接待办事4000人次,提高居民业务办理效率年初目标值大于12%,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初目标值大于85%。
(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未编制预算和预算绩效目标,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2、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充分编制整体目标,设置合适绩效指标值,健全绩效指标体系。项目单位在编制整体绩效目标时,应充分把握全单位的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内容,对全单位工作进行整合,凝练出合适完整的整体项目目标;同时结合历年工作完成情况,为设计的指标选择合适的指标值,逐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2、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单位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
①预算单位财务部门预算编报要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充分考虑当年需追加的支出预算、上年的结转结余金额,编制客观全面的预算文本,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对于预算外的内容,及时制定调整手续,以完善预算过程。
②年末上报决算时,应完善与财政部门对账工作,核实部门支出与财政支出的差异情况,明确支出内容,以准确反映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善预算管理。
③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从制度层面上落实项目工作,完善项目执行制度,使工作的执行有理有据,秩序进行。
④根据历史开展情况和预计工作安排,合理规划预算资金分配,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附件:《2020年度沙坪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1.建立绩效评价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建立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衔接,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预算绩效目标实施进度得到及时反馈,便于及时汇总监控。
2.严格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原则,按定额和标准编制部门预算,扭转预算编制时的主观性、随意性现状,使预算资金安排与乡镇机构职能相适应,财政支出与实现绩效目标的相匹配,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提供财力支撑。
3.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以减少沉淀资金。高度重视预算执行,依据均衡支出及平衡预算的要求,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下大力气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支出及时有效均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16万元,其中:办公费15.74万元、印刷费8.25万元,水电费4.46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取暖费0.68万元,维护费1.61万元,会议费0.1万元,专用材料1.28万,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14.88万元,劳务费7.49万元,委托业务费12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万元,其他交通费19.4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33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增加86.11万元,是因为我单位本年度有新增公务员4位,新增事业编人员1位,增加了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2万元(包括:交换机、路由器、电脑、传真机、防盗网安装、不锈钢门安装、摄像头、打印机、档案柜、空调的购买)、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XX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