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5123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铜钟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铜钟乡人民政府本级决算和 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铜钟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铜钟乡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72.2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7.81万元,下降11.27 %,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9.0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4.35万元,下降7.8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4万元,占本年收入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593.61万元,占本年收入44%。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60.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51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692.56万元,占本年支出44.39%;项目支出867.75万元,占本年支出55.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5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85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报销上年未报销的费用,公用经费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5.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报销上年未报销的费用,公用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41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85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报销上年未报销的费用,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16万元,占65.28%。主要是用于一是人大事务支出;二是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日常支出;三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38万元,占6.8%。主要是用于: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二是抚恤支出;三是社会福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5元,占1.52%。主要是用于:一是公共卫生支出;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0万,占2.65%。主要是用于森林管护;
5、城乡社区(类)支出3.27万,占0.43%。主要是用于:一是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6、农林水支出93.8万,占12.42%,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78万,占6.99%,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8、住房保障支出29.52万,占3.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7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93.16万元,支出决算为49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38万元,支出决算为5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5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万,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类)支出3.27万,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类)93.8万,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52.78万,支出决算为5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29.52万,支出决算为2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9.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年初预算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费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市、县级部门,主要是开展公务调研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8个,2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崇阳乡铜钟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崇阳乡铜钟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其他;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0个,资金187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数1872.22万元,执行数为1560.31万元,预算资金全部到位。执行率为83%。
2.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已完成。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2023年度铜钟乡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
2023年度铜钟乡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执行率为100%。已完成绩效目标,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由于资金有限,配套设施需求完成率为95%,未达到100%。
下一步乡政府将加强对项目施工管理,加大对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和人力投入,将把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持续深入推进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
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情况有公开,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绩效评价结果整改事项。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把绩效评价情况反馈到业务部门、针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绩效目标问题提请相关人员重点关注,作为完善部门管理的依据,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对绩效评价结果及结果应用情况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是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结果单位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加快项目前期论证,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减少项目调整,且在项目调整的同时调整绩效指标,将绩效和预算充分结合。
四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绩效指标体系。根据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并结合以前年度完成情况、行业标准等,合理预测下年度项目实施规模,确保指标体系的相关性、科学性、合理性,实现绩效目标持续性改进,以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益。
五是继续加强资金执行进度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效率的提高是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的前提和基础,下一步将充分利用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定期监测通报部门预算资金及重点项目资金支出执行情况。
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2023年无财政专项支出,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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