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364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3、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

  14、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及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县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许可、验收核实及批后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16、归口管理县林业局。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9、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调查登记股、开发利用股、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股、资源管理股、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股;另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设办事机构4个:信访室、乡村振兴办、增减挂钩办、县非煤矿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临时机构1个:项目管理办

人员情况

(三)核定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现有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3人,其他人员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抓要素,促发展。一是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有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形成科学合理、数理清晰的理由说明以及解决方案,争取实事求是确定我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城镇和产业发展预留空间。组织实施规划师下乡活动,指导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二是进一步保障用地指标。积极向上争取直接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对能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单独选址项目,一律按单独选址方式报地。加强对存量土地的消化力度。积极引导重大项目、产业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落实《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实行)》通知要求,完善我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三是进一步保障矿产资源供应。继续做好新立矿权出让工作,提高矿业权准入门槛,规范矿业权设置,严格执行矿业权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净矿”出让,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原材料需求。四是进一步破解耕地占补平衡困难。提前部署全县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综合运用土地开发造地、旱改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多种途径,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补平衡政策,确保我县耕地、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抓服务,优环境。一是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按照“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加快推进选址、保障、审批等各类审批业务融合,探索集成式、共享性审批服务。制定出台落实全链高效用地实施细则,把好项目引进、用地供应、批后监管、后期评价“四道关”,实现审批服务更科学、更高效、更便捷。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深入“不动产+互联网”工作,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推进“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抵押网办率,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程“网上办、掌上办、零材料办”。全面落实林权不动产登记改革,确保实现不动产登记“一个平台、一套数据、一张图”。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复制推广“拿地即开工”六证同发和“不动产登记和相关业务的联动办理”,持续为市场主体和企业提供土地报批、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服务。四是做好“三调”成果的应用工作。配合市局建立三调成果数据库管理系统与共享服务平台,为下一步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农田划定等提供数据支撑;同时,通过成果集成,满足科学研究、社会公众等对国土调查成果资料的需求,实现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三)抓防治、护生态。一是进一步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统筹谋划辖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建立健全生态修复体制机制,加大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充分挖掘矿山生态发展潜力,加大力度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激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矿山生态修复探索通过增减挂、土地开发等方式,将矿山修复成绿水青山,同时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新增耕地、林地等指标,充分挖掘矿山中蕴藏的建设用地、耕地和林地等指标潜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二是进一步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部级试点项目、省级高枧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和市级路口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争取将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做成可复制的优质样板,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中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三是进一步抓好新设矿山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明确矿山企业工作任务、目标及要求,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鼓励矿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取最大社会经济效益。持续强化日常管理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绿色矿山创建氛围。定期深入矿山现场进行督导、指导,压实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抓实干,暖民心。一是持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切实贯彻“共同缔造”的工作理念,与村民及社区群众详细讲解“共同缔造”的理念及实施方法,发动村民及社区群众积极一起“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定期开展“星空夜话”、“农家夜话”、“湾子夜话”,鼓励群众一起讲、外出看、主动干,参与村庄、社区建设,共商发展事务。在局8个包保村中各选一个村塆进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各驻村第一书记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联合村“两委”坚持高标准规划,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五共”协同推进,整合资源,在试点村中着力打造一个“共同缔造”样板村,形成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讲好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生动故事,更大力度推动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提升地灾防治水平。继续争资跑项,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工作和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切实提高避让地质灾害精准度,积极主动发现灾险情,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建设,确保一旦发现险情,拉得出打的赢。三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强化信访制度建设,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领导接访、包案和干部下访制度,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和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处理涉土涉矿矛盾。严格落实管业务、管信访的工作要求,全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确保2023年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稳定。

(五)抓党建,强队伍。一是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立身之本,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从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出发思考问题、谋划工作,主动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不折不扣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夯实思想建设根基。二是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政治道德防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更加有力地推进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三是带好带活队伍。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完善干部选任机制,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横向交流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营造争先创优、追赶超越的政治生态。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形式,扩大覆盖面,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略思维能力,切实克服“本领恐慌”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302.65万元,比上年增加469.86万元,增加12.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825.4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支出增加等原因。

2024年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4302.65万元,比上年增加469.86万元,增长12.26%,其中:基本支出497.19万元,占总支出的11.56%,特定项目支出3805.46万元,占总支出的88.44%。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9万元,抚恤支出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0.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本级项目支出增加等原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须公开明细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43.5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1%,比上年减少590.82万元,下降93.13%。其中:办公费2.49万元、水电费10.3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工会会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11万元。机构改革,经费调整。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6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4%,比上年减少12.32万元,下降88%%。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0下降0%。

3)公务接待费1.68万元,比上年减少12.32万元,下降88%。下降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69.0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69.03万元。比上年增加159.67万元,增长51.61%。增长原因:本单位2024年购买服务类项目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房屋面积共计16323.34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2022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2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项目17个,总计支出3805.46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防火减灾宣传、地质灾害点巡查、地质灾害避险与应急处置演练、地质灾害点监测、地质灾害点设备制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修复生态,治理面。

2、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更新:通过调查,结合我县当前土地市场监管资料,对县城区和各乡镇规划区内土地重新进行分等定级,通过测算对原有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要2023年9月份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检查验收。

3、经济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监测监管统计:对崇阳经济开发区和静脉产业园开展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

4、年度变更调查和三调成果细化调查:编写2022-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查清崇阳县本年度12个乡镇地类图斑的变化情况,数据整理上报、数据建库、成果编制、成果质检及上报。

5、农房补充调查:全面查清我县农村范围内宅基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上每一宗土地上建、构筑物基本情况,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农村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

6、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登记、更新成果,保持成果现势性,完成数据汇交.

7、土地报批款(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编制开发方案,踏勘论证报告,项目落地方案,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