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4998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名       称: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城规划区并指导全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及行业管理工作。

3.参与县城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核准。

5.负责县城规划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中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6.负责县城规划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中的户外广告、路牌、店牌和招牌的监督管理,建(构)筑物外立面、空间管(杆)线管理工作。

7.负责县城规划区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以及公共厕所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县城规划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参与县城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划定、雕塑审查;负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的审查;负责县城规划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9.负责县城规划区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污染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县城规划区户外公共场所经营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县城规划区停车场(位)、洗车场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的稽查、督办和查处。

13.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中的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建筑渣土运输污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县城规划区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照经营、无证照销售食品和经营餐饮摊点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从事建设或经营、随意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河道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权;履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权。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三)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制订局年度计划、总结和汇报;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新闻宣传、城市管理调研工作;负责文书收发、重要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件档案和接待;负责组织人在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全局党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年度考核、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编制全局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落实;监督、指导全局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全局各项规费和罚没收入,审计资金使用情况;编制城市管理装备的配置、保养及更新的计划。

(四)2.行政审批股。负责县城规划区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和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的受理与办结,依法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负责古树名木的迁移、修剪审批;负责城市树木修剪、移植、砍伐许可;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依法征收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费;做好行政许可、规费征收和行政处罚的公开工作。

(五)3.管理股。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市容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县城市容貌标准;负责县城规划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查及其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制定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和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城市市容管理和县城规划区路牌、店牌、招牌设置工作;组织编制城区临街和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的亮化规划,并对城区亮化设施进行监管;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处理;指导和监督县城规划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理;组织编制环卫设施改造、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建设和实施计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地管养工作和城市规划区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园林绿化工程绿线验收。

(六)4.执法股。负责组织城管执法课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城管执法规范性文件、文书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备案,执法队员资格审查、业务培训及办(换)证,全局的法制建设、普法工作和执法监督、考核,审查进入一般程序案件的合法性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听证,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和考核县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其他单位行政处罚案件的承接和分办工作,受理城市管理执法中相关矛盾纠纷、举报投诉工作。

(七)县城管执法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八)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 10 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0人。其中现有在职人员 10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1 人。

(九)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深化城市管理月度综合评价,坚持“721”工作法、错时值守及重点路段定点值守制度,加强“城管——社区”联动,持续开展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重点抓好校园、医院、市场周边和公园广场、建筑工地、背街小巷等重点地段的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管理;加大市政设施巡检,强化日常管养,确保城区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推动城市整体形象品质提升。

2.构建城市公园体系,推动城市绿地景观化。构建以大集公园、香山公园、岗水塘公园等综合性公园及健康绿色步道建设为主,以街道、社区小游园、城市“口袋公园”及绿廊绿道建设为辅的城市公园体系。加大临街闲置土地利用率,充分利用街头空地、小区闲置土地实施见缝插绿、补植补栽,持续推进口袋公园建设;结合中国桂花城示范创建,在新建道路和公园栽植桂花、香樟等本地树种花卉,营造满城花色、四季花香的自然生态景观。

3.完善城市功能部件,推动项目建设效率化。充分挖掘利用“边角料”开展停车位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停车项目,逐步解决老城区停车难问题;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规范我县建筑垃圾处置行为,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消除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及地下水的环保影响;加快推进城北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争取尽快建成投入运行;加快垃圾分类实施,认真研究生活垃圾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措施,推广试点示范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非主管部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主管部门要求公开局机关及二级局的预算总数,例如:

2024年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1524.97万元,比上年减少651.65万元,减少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4.9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按部门预算实际收入填报,收入明细必须与收入总额合计数一致)。减少主要原因:项目相比上年度减少。

2024年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1524.97万元,比上年减少651.65万元,减少30%,其中:基本支出154.69万元,占总支出10.1%,特定项目支出1370.28万元,占总支出的90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19.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按单位实际情况填报)。增长主要原因:项目相比上年度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须公开明细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5.16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单位 3.72  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1%,比上年减少37.05万元,下降24%。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0.62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会费1.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伙食费从人员经费算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按人数核定,经费压缩。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单位 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01%,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3.3%。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本部门无此项业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3.3%。下降主要原因:中央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9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9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6.04万元,下降86%。下降原因:政府采购预算只有打印纸.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房屋面积125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6辆(含局机关0辆、所属单位 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上年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万元。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崇阳县园林服务中心项目2个,总计支出630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第一城市绿化养护项目500万元:其中城区绿化养护劳务费225万元,城区绿化除虫打药刷白费100万元,购买苗木费155万元,园林机械购买及维修费10万元,园林洒水车燃油费10万元。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总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我县城市山体,水体为依托,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以公园绿地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创建良好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我县城市绿化建设管理。

第二国家创园复检项目130万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成(2022)2号精神),现特依据国家园林城市动态管理及复查工作的相关规定申请复查。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单本50万元,城市绿线管制规划专章10万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专章10万元,防灾避险规划专章10万元,城市绿道绿廊规划专章10万元,城市公园体系规划专章10万元,海绵城市规划单本,海绵城市规划单本30万元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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