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5003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名       称: 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规划区域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清运及垃圾处理场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区域内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区域内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的管理、维护维修工作;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依法对全县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规划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国有环卫资产的管理使用;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对外联系、环卫工作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年工作总结和各类文件、文书等工作;承办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建议案;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组织机关理论学习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2)计划财务股

负责编报市容环卫管理资金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负责财报帐、财务审核、统计工作,负责各类票据的购买、发放、缴销和票款的结算工作;负责承办工资调整、福利津贴审核、机构编制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依据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文件,严格按标准收取规划区域内居民、单位、门店、车辆垃圾处理费和建筑抛洒费;负责协调、指导、解决在征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收费法规、政策、制度、办法的解释和指导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收费档案。

3)综合业务股

负责编制年度市容环卫车辆和设备更新、购置和环卫设施建设等计划;制定环境卫生行业主要作业工种的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察;依据有关条例对环卫设施移动、停用、占用、拆除或改变用途进行审批;做好全县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及设备改造、大修、报废的鉴定和审批;做好环卫设施与重点设备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对全县环卫设施设备技术指标进行有效的指导、考核和管理;负责规划区域内公厕、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常管理工作。

4)环境卫生管理股

受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依法对全县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规划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规划区域内清扫保洁、清运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检查、考核和大型检查活动、突击活动的应急工作调度、处理;负责街道洒水与机械清扫质量考核。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7人,其他人员1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非主管部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主管部门要求公开局机关及二级局的预算总数,例如:

2024年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596.84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单位 3596.84万元),比上年减少146.11万元减少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6.8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按部门预算实际收入填报,收入明细必须与收入总额合计数一致)减少主要原因:垃圾处理场进行封场工作,减少了运行经费。

2024年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596.84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单位3596.84万元),比上年减少146.11万元减少3.9%,其中:基本支出285.28万元,占总支出7.9%,特定项目支出3311.56万元,占总支出的92.1%。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按单位实际情况填报)。减少主要原因:垃圾处理场进行封场工作,减少了运行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须公开明细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0.42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单位 10.42 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8%,比上年减少33.78万元,下降76.42%。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电费1.1万元、专用材料费0.62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会费2.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单位编制人员减少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单位 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0%。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本部门无此项业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主要原因:中央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单位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房屋面积380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3辆(含局机关0辆、所属单位 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2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上年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万元。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6个,总计支出3311.56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环卫市场化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2930.89万元:主要内容包括:(1)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的综合清扫清洗保洁服务(包括城区保洁区域内的所有沉渣池疏通清理及渣土运输服务);(2)城区保洁区域内的牛皮癣清除服务;(3)背街小巷保洁清运服务;(4)城区的垃圾桶、果皮箱的垃圾收运及清洗服务;(5)城区范围内中转站的垃圾转运及管理服务;(6)县城区河道及周边的保洁与捡拾服务(含水面,隽水河及香山河水面保洁捡拾除外);(7)城区保洁范围内的绿化带保洁、捡拾服务;(8)城区范围内现有公厕日常卫生保洁服务;(9)城区范围内公园清扫保洁服务(含绿地中自然产生的枯枝枯叶的清扫保洁运输服务);(10)城区范围内护栏的清洗保洁服务;(11)城区范围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12)信息化平台管理。对城区作业范围进行考核督办,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垃圾场运行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垃圾无害化清运油料及车辆维修,垃圾场日常运行管理等费用,实现了农村垃圾无害化运输处理,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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