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直达资金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0680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直达资金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截至2023年9月30日,我县直达资金共下达126479.53万元,下达分配到各预算单位126479.53万元,分配率100%;已支付直达资金99449.06万元,支付率达到78.6%;
我县的直达资金目前已支出99449.06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类: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7059.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8358.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45.46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3385万元。
1、直达资金安排用于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方面:
(1)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中安排了16742万元,用于106国道升级改造,为我县公路的建设和维护起到了保障作用;
(2)安排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16750万元,切实提高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学校基本运转得到有效保证,教学活动开展有序,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财务管理更加透明规范,有效地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合理性配置教育资源。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坚持教育经费向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倾斜,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区域之间以及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切实减轻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负担,提高了学生健康水平和生活水平。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达100%。公用经费切实保障了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有效推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养改善计划提高了学生的生活水平,改善了学生的饮食营养,健全了学生的身体素质。
安排了学生资助资金1879万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减轻了学生的负担。
(3)安排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132万元,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专项补贴132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2000万元。
2、直达资金安排用于“三保“方面
我县共收到财力性中央直达资金26051万元,全部分配用于全县的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为我县的三保支出中的保工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直达资金安排用于增值税留抵退税
我县收到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85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3015万元,收到其他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370万元,。已全部按照《湖北省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其他退税减税降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予以分配用于统筹三保支出,目前已支付3385万元。
4、直达资金安排用于惠企利民资金
(1)直达资金中安排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573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贴息,解决部分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他们提供资金保障,推动大众创业,助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鄂财社发〔2022〕91号文下达我县就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254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
(3)鄂财社发〔2022〕89号文件下达我县医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1,243.00万元,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提高了保障水平,实现了基金收支平衡
(4)鄂财社发〔2022〕87号文下达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直达资金407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6009人机关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5)鄂财社发〔2022〕97号文件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直达资金2555万元,按照文件要求我们将此项资金用于困难群众临时补贴,保障了困难群体的生活。
5、直达资金安排用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9月份我县共收到中央衔接资金5285万元,到目前为止,已支付4430.2万元.
(1)支付雨露计划250万元。
(2)物流链网点建设4.35万元
(3)到户产业奖补970.34万元
(4)乡镇小型项目工程2555.83万元
(5)以工代赈200万元
(6)易迁安置352万元。
(7)其他97.68万元。
(二)有关意见及建议。
因直达资金有中央直达和省级安排的直达资金,但在监控系统里面核销数据时,看不到支付数据的预算级次,导致在监控系统关联数据时,中央直达资金的支付数据关联到省级指标里面,省级直达资金的支付数据关联到中央级指标里面,从而导致财政部考核时出现支付数据的偏离度,建议直达监控系统里面同步数据时,能将一体化系统里面的支付数据中的预算级次等要素同步带过来,能方便区分支付数据是属于中央的还是省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