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直达资金1-3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2304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直达资金1-3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1-3月份,我县直达资金共下达83568万元,下达分配到各预算单位83568万元,分配率100%;已支付直达资金21048.29万元,支付率达到25.2%。
我县的直达资金目前已支出21048.29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类: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2371.6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676.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1、直达资金安排用于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方面:
(1)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中安排了245万元,用于国、省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为我县公路的建设和维护起到了保障作用。
(3)安排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097万元,安排了国省干线维护保养资金1262万元,安排了农村客运发展资金等954万元,为我县公路的建设和维护起到了保障作用。
2、直达资金安排用于“三保“方面
我县共收到财力性中央直达资金25124万元,全部分配用于全县的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为我县的三保支出中的保工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直达资金安排用于惠企利民资金
(1)直达资金中安排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76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贴息,解决部分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他们提供资金保障,推动大众创业,助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鄂财社发〔2023〕124号文下达我县就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2471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
(3)鄂财社发〔2023〕126号文件下达我县医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1505.00万元,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提高了保障水平,实现了基金收支平衡。
(4)鄂财社发〔2023〕125号文下达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直达资金520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7161人机关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5)鄂财社发〔2023〕121号文件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直达资金5081万元,按照文件要求我们将此项资金用于困难群众临时补贴,保障了困难群体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