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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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督办。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督办,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   

(七)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政务值守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批示的有关信访事项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围绕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   

(十一)贯彻落实金融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分析全县金融工作动态,了解掌握全县地方金融业的运行情况,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外事侨务、政府法制等方面的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四)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设15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总值班室)   

(二)秘书二科   

(三)秘书三科   

(四)秘书四科   

(五)秘书五科   

(六)秘书六科   

(七)秘书七科   

(八)文书机要科   

(九)电子政务办公室   

(十)政务督查室(正科级)   

(十一)政策研究室(正科级)   

(十二)法制办公室(正科级,对外挂牌)   

(十三)外事侨务办公室(正科级,对外挂牌)   

(十四)应急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对外挂牌)   

(十五)人民防空办公室(正科级,对外挂牌)   

纪检(监察)及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7名(不含县级领导),事业编制7名,工勤事业编制6名。现有行政编制34名(含县级领导7名),事业编3名,工勤编10名,退休7人。  

四:决算组成单位:无二级单位,决算包括机关和内设机构在内编制。  

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详见附表)  

1、决算收支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县政府办公室收入决算总计8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 844.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429.5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659.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22.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按照国家政策增长了工资,因此财政拨款收入也随之增加。2016 年县政府办公室支出决算 7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4.4万元,项目支出28.4万元。上年度支出669.7万元,支出增加了73.1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按照国家政策增加了工资。支出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14.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4.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7.2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  5.9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8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  

6、其他支出94.5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财政拨款)为242.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等,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7万元、电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接待费15.6万元、劳务费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3万元、其他支出94.5万元。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支出为7.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1.5万元、打印机0.8万元、打印耗材等5.6万元。  

4三公经费增减数及原因:2016 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75.8万元,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 5.34 万元,公务接待 15.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5.34万元,县领导一人随市代表团出国访问一次并开展经贸洽谈;  

(2)、公务接待费15.8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86万元,全年接待300批次1500余人。主要用于省市领导、兄弟县市来崇考察工作接待及外出公务接待、招商引资等。减少原因是本单位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和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2016年度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合计 54.6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88万元。主要因为实行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至2016年末公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公室机关公务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督办检查、政策调研、 出外培训(租车)等活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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