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11359676/2019-1823523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第一部分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政府系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系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机关的日常事务工作,确保县政府工作正常运转。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准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决定事项的实施和督办。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呈报的文电;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及部门与乡镇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决定事项、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及各种政务活动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负责跟踪督办,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政务值守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批示的有关信访事项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给县政府办理的具体事项。
(八)负责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
(九)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接待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一)负责督办、检查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相关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金融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分析全县金融工作动态,了解掌握地方金融业的运行情况;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十三)负责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和县直属机关人武部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一)总值班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县直属机关人武部)。
(二)政务督查室。
(三)文书机要股。
(四)信息与法规股。
(五)秘书一股。
(六)秘书二股。
(七)秘书三股。
(八)秘书四股。
(九)秘书五股。
(十)秘书六股。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0名(含县领导单列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部长)1名。其中现有在职人数43人,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18 年纳入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1家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纳入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第二部分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度收入总计1322.25 万元,支出总计 1322.25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入增加565.38万元,、支出增加543.51万元。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度结转及本年度新增了人员以及国家政策增长了工资,财政拨款收入也随之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322.2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19.12 万元,系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从当年
财政取得的资金。较 2017 年决算数增加 62.25万元,上升7%,主要本年度新增了人员以及国家政策增长了工资。
2.其他收入92.27万元,系当年收到新老机保结算的返还款,较2017年增长了92.2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新老机保结算的返还款,故本年度的其他收入与上年度相比,上升了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89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48.57万元。
(2)项目支出16.8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16.89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28.37万元;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178.4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4.01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70.13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1.8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8.9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7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5.29万元;
2018年决算支出1322.25万元,上年度支出1189.61万元,支出增加了132.64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上升了10%,其中:总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新增了新旧机保结算返还款以及按国家政策标准增加了工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819.12万元,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56.87万元相比增加62.25万元,上升7%,财政拨款支出为907.83 万元,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8.74万元相比增加129.09万元,上升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新老机保结算的返还款92.2万元,导致2018年度我局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比上年度要大大上升,另外36.89万元为按国家政策正常增资部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0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890.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16.8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增加了152.6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增涨,相应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都相应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9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
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48.57万元,主要包括:办
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
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7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增加73.54万元,增加11%,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人员以及国家政策增长了工资。公用经费增加79.17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度购置无纸化办公系统。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三公”经预算为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25万元,支出决算为27.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31万元,占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54万元,占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4万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1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4.31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办工作人员1名随市访问团出国考察1 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54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71万元,下降43%。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4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客206批次、来客1820人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压缩开支,故2018年与2017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政府办2018年度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崇阳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过程中财务收支、资产采购、项目建设等支出进行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管控到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省政府十ー届二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委市政府五届三次全会、2018年县委县政府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
(三)保障预算执行进度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四)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
(三)项目整体评价绩效结果应用
起草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县政府三级干部大会等重要会议
材料,一年来共撰写讲话汇报200余篇,形成调研报告 15余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刊物刊载10篇,共下发各类文件530份,接收各级文件713个,实现了“零差错”,全年共编发《崇阳信息》22 期,上报省市信息400条,采用57条,完成待结项25项(其中国家、省级改革试点项目3项),已完成年度改革任务继续推进15项,等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再推进5项;转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211件,按期办结回复率达100%;督办领导交办事项250余项、会议交办事项90项,全部按要求督办到位;圆满完成100多批次上级领导和县外来宾的接待工作,高标准做好了110多个大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自评表(附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44万元,其中:办公费30.76万元、印刷费25.78万元、咨询费1.78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2.33万元、差旅费5.69万元、维护费8.28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13.45万元,劳务费11.26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专用材料费3.21万元,会议费9.09万元,因公出国费用4.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54万元,其它交通费用7.0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9.63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增加79.17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度购置无纸化办公系统。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崇阳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采购货物支出主要是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信息化系统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
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
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
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
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
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
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
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