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苑小区核准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749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香苑小区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崇发改字〔2024〕184号
关于香苑小区核准的批复
崇阳县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香苑小区建设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05-421223-04-01-509668)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单位为崇阳县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
崇阳县香山大道与人民大道交汇处。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53035.7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89641.8㎡,不计容建筑面积63393.94㎡。地下室面积为55220㎡,其中人防地下室8084㎡。规划建设18F高层住宅17栋,建筑面积162133.8㎡;建设7F多层住宅4栋,建筑面积18026㎡;地上商业建筑面积9482㎡。容积率为2.00,建筑密度35.00%,绿化率35.00%;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894个,总户数1475户;并配套供电、给排水、天然气、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项目应按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须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项目建材、配件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
七、招标内容(见《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为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212232023B000149、4212232023B000150)》和香苑小区规划总平面图。
此项目核准期限为两年,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及项目批复要求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香苑小区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工程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