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份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6261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份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推动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进一步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稳定农产品供给和促进农户增收,根据《湖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金规〔2023〕1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关于推进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鄂财金发〔2023〕49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经办机构招标遴选结果的通知》(鄂农函〔2022〕33号)、《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政策性森林保险经办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鄂林改〔2022〕122号)、《咸宁市2024至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公告》精神,结合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际,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确保受灾农户迅速恢复生产、推动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保险创新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机制,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在全县建立起发展规范、覆盖广泛、保障到位、服务优良的农业保险体系,为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承保分配

1.承保机构。根据《咸宁市2024至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公告》的遴选结果,2024年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5家,分别为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太平洋财险、太平财险、中华联合。根据《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政策性森林保险经办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2024年全县政策性森林保险机构2家,分别为人保财险、大地财险。

2.险种及承保区域划分。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每亩保费55元,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经办机构招标遴选结果的通知》(鄂农函〔2022〕33号)要求,因承保机构3年经办期限未到,继续由人保财险、国寿财险2家机构承保,其中白霓镇、桂花泉镇、石城镇、沙坪镇、肖岭乡5个乡镇由人保财险承保,路口镇、天城镇、青山镇、铜钟乡、港口乡、金塘镇、高枧乡7个乡镇由国寿财险承保;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每亩保费33元,由太平洋财险承保;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每亩保费39元,由人保财险、国寿财险、中华联合、太平洋财险4家机构承保,其中路口镇、铜钟乡、港口乡3个乡镇由人保财险承保,金塘镇由国寿财险承保,天城镇、肖岭乡、桂花泉镇、白霓镇4个乡镇由中华联合承保,沙坪镇、青山镇、石城镇、高枧乡4个乡镇由太平洋财险承保;油菜种植保险:每亩保费17元,由太平洋财险承保;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每头保费90元,由人保财险、中华联合2家机构承保,其中正大后溪种猪场、正大花庙种猪场、青山种猪场、唐年畜牧种猪场、穗阳农业种猪场、义邦实业种猪场及县域内所有散养户由人保财险承保,正大桂花泉种猪场、甫门农牧种猪场、文雄生态农业种猪场由中华联合承保;育肥猪养殖保险:每头保费40元,由人保财险、太平财险、太平洋财险、中华联合4家机构承保,承保机构按照崇阳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出具的《投保分配清单》进行投保;森林保险:公益林每亩保费1.5元、商品林每亩保费2元,由人保财险和大地财险2家机构承保,其中桂花林场、古市林场由人保财险承保,12个乡镇及林产工业总公司由大地财险承保。

三、工作要求

1.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各保险机构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村组宣传农业保险的责任范围、各方承担保费的比例、赔偿标准和流程等重点内容,特别要重点宣传投保受灾、及时赔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实例的引导作用,逐步提高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农惠农的知晓度,增强农户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保意识,引导农户积极主动参加农业保险,突出体现农业保险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效果。

2.加强合规性建设。制定完善统一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建立相关部门与农业保险机构数据共享机制,坚持承保“保单到户”、“标识到物”,理赔信息公示“入村到户”、保险赔款支付“打卡到户”、承保理赔回访“逐村进户”制度,防范侵占、挪用、截留农业保险赔款,规范防灾防损费用支出,严禁滥用、挪用。

3.健全服务网络建设。各保险机构要根据农业保险业务发展情况,通过自建、与政府合建、向政府租赁等方式,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保险机构不能选择性承保,要做到应保就保,积极做好农业保险的起保、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相关工作,落实好投保主体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保存和管理工作。

4.强化保险业务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对保费补贴资金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补贴险种承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向财政部门出具农业保险承保情况审核报告,协助承保机构进行查勘定损,督促承保机构据实承保、及时足额理赔。保险承保机构要严格按照险种及承保区域进行承保,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业务台账,分险种单独核算,对承保、理赔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据实申报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及足额理赔。

5.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考评机制,加强对保险承保机构的考核,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将政策宣传、理赔兑现、公开公示、舆情处置、社情民意调查等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完善制度机制、评选承保机构分配承保标的及份额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参保农户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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