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质量护农、计量惠农”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22816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名       称: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质量护农、计量惠农”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市场监管所、农技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农资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加大打击假劣农资产品力度,严厉打击农资经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及切身利益,保障春耕、夏种、秋播生产顺利进行,根据2021年度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和省、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县开展“质量护农、计量惠农”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为目标,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实行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相结合,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相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相结合,通过开展主体大排查,质量大抽检、计量大检查、案件大查处“质量护农、计量惠农”执法行动,严惩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好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检查重点

1、重点产品

种子:加大对种子质量、标签标识、品种审定登记及授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转基因种子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种子打假维权行动,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

农药:加强对生产经营农药有效成分、隐性成分、农药登记证和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肥料:加大对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等产品的有效成分、登记证、标签标识等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复混肥有效成分不足、无证套证生产、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2、重点企业

以历年来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低,群众投诉举报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生产企业,从事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以及邮购经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加强对物流配送农资,专业化防治用药和种植大户专供农资和监管。

3、重点区域

以粮食生产大乡镇为主的农资销售区域,农资产品集散地,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区,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

(二)开展执法行动

1、开展主体大排查

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开展一次大排查,摸清辖区农资经营户底数,建立农资经营台帐,做到底清数明;掌握农资经营户证照情况,对无照生产经营的,督促其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生产经营种子、农药、化肥的,督促其办理相关许可证,并通过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其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加强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对需要审批、审定、登记的农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加强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对已发放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切实规范农资经营户主体资格。

2、开展质量大抽检

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重点对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销商和批发商进行抽检,从源头上把控农资商品质量,确保辖区内农资商品质量安全。

3、开展计量大检查

在全县范围内对农资商品的定量包装和农资经营户的计量器具进行大检查,加强涉农计量器具的监管,杜绝短斤少两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4、开展案件大查处

(1)查处无照经营、非法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

(2)查处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资商品违法行为;

(3)查处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资商品违法行为;

(4)查处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行为;

(5)查处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商标、名称、厂名、厂址和包装装璜的农资商品违法行为;

(6)查处假冒、伪造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或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7)查处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等违法行为;

(8)查处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9)查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商品的定量包装净含量不足的计量欺诈行为及农资经营户计量器具短斤少量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10)查处利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

此次执法行动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在3月20日前将本辖区清理排查出的农资经营户台帐报送给质量管理股,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派26名执法人员,分成13个组,每组4名执法人员,然后由质量管理股与信用监管股按50%的抽查比例共同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与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一起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执法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中旬)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周密部署,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开展清理摸底,建立农资经营台帐,深入开展农资消费维权进乡村活动,既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氛围,引导科学消费,开展警示教育,又要积极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在农资市场专项行动中的作法和工作成效。

(二)重点整治阶段(3月中旬至10月上旬)

1、春季打假保春耕行动(3月上旬至6月中旬)

结合春耕、春播,集中开展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器具市场专项整治。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要及时组织商品质量监测,确保春耕期间农民能用上放心农资。

2、保夏护秋农资打假行动(8月上旬至10月上旬)

在开展夏季农资市场及追施肥期间,集中开展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的专项检查,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开展秋播期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集中对蔬菜种子、化肥、农机具及配件、柴机油等农资市场进行监管和商品质量监测,确保农资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专项整治情况,认真总结农资市场行动成果,及时查找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新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从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执法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决定成立“质量护农、计量惠农”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程德军;副组长:陈吉中,沈平章; 成员: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股室、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计量所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管理股,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配合,各相关业务股室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指导开展“质量护农、计量惠农”执法行动。各市场监管所、农技服务中心要成立工作专班,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行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办案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等不规范执法行为。对疏于监管,履职不到位或执法中徇私枉法、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市场监管所、农技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形成监管合力,切实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秩序,为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农资专项执法行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跟踪报道,曝光典型案件,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良好的农资打假社会氛围,震慑不法分子。

各市场监管所分别在春季打假保春耕行动、保夏护秋农资打假行动结束后分价段将执法行动检查表、案件查办情况及工作总结报送质量管理股。

附件:1、崇阳县农资经营户台帐

2、崇阳县“质量护农计量惠农”专项执法行动检查表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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