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32941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保持企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和条件,压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止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推动我县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按照市局印发的《2022年咸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守安全底线,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多措并举、扶优治劣,集中力量化解产品质量安全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严控变量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着力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约谈一批问题突出企业,移送一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帮扶一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以更加主动有效的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用足用好监管工具箱,确保各环节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质量环境。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产品
1.危险化学品: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6大类325个产品为重点。
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钢桶、金属桶罐、气雾剂包装、塑料容器、复合包装。
3.车载常压罐体:车载钢罐体、车载铝罐体、车载玻璃钢罐体、车载塑料罐体。
4.钢筋:热轧钢筋用钢坯、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耐蚀钢筋、不锈钢钢筋、冷轧带肋钢筋。
5.水泥:水泥产品,重点关注水泥粉磨站、配置厂生产的产品以及散装水泥产品。
6.电线电缆:电线电缆产品,重点关注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交联聚烯烃绝缘电线电缆、塑料绝缘控制电缆、额定电压1kV和3kV电力电缆、额定电压6kV到35kV电力电缆。
7.燃气具: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和家用燃气软管。
8.烟花爆竹:包括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礼花类、架子烟花类、组合烟花类。
9.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池种类不同分为铅酸电池型、锂离子电池型;按照驱动方式分为电助动型、电驱动型。
10.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按适用电池类型的不同,主要包括铅酸蓄电池充电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电池按材料分类主要有铅酸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两大类;按产品品种分类主要有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
(二)重点企业
对上述10类重点工业产品全部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重点经营企业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近几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以及有过质量违法行为、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及被媒体曝光的企业。
(三)重点问题
1.生产领域: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未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以及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问题。
2.流通领域:销售无证产品、产品一致性不符、质量低劣、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认证要求等问题。
三、检查方式
(一)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10类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逐类产品制定排查方案,逐家企业进行现场摸排,逐项严查各类风险隐患。风险排查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等10类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见附件2)中所提示的风险点,各所结合实际排查到位,确保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经营企业。要以建材批发市场、区域经销商、仓储物流企业及较大经营门店等领域为重点,对相关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销售不符合商品质量安全标准、无生产许可和强制认证产品。其中,电动自行车产品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等问题。
(三)全面开展监督抽查。各市场监管所在排查生产企业和检查经营企业中发现涉嫌生产、销售问题产品,及时上报县局,县局将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监督抽查,将10类重点产品列入重点抽查范围,持续加大流通领域、网络销售和农村市场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进行后处理。
四、综合治理
(一)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要根据摸排情况,结合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投诉举报、舆情信息等风险监测渠道,及时收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对识别出的风险深入分析评估,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对重点生产领域和网络平台、集贸市场、仓储物流等重点流通领域,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开展风险监测,依据评估结果开展分类分级处置,如发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县局。
(二)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发现的产品质量风险隐患,从产业链上下游追根溯源、精准发力,既要追踪不合格产品销售、使用流向,也要追溯倒查原材料质量。对发现的重大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从重处理、深度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属于生产许可、强制认证获证企业的,报发证机关依法撤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的,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共性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局。
(三)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积极主动开展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对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整治活动中发现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类等问题,联合有关技术机构逐条分析发生原因,提出整改技术方案建议,优化企业生产流程和质量管理,帮助企业整改到位,并向企业就生产许可、强制认证等有关政策要求、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宣贯,帮扶企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进质量安全分类监管。要通过本次排查治理攻坚工作,推进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建设。通过全面采集相关企业质量数据信息,摸清企业底数和质量状况,在此基础上,结合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属性、行业发展状况、企业履责等情况,对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划分,为推进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提供支撑。
(五)加强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各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联合作用,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加强质量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重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团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作用,倡导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自觉承诺践诺,促进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开展自查(4月30日前完成)。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组织生产企业对原材料采购控制、人员能力、生产过程控制、生产与检验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出厂检验等方面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并保留完整记录。二是组织经营企业对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对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进入市场。
(二)全面实施检查(7月10日前完成)。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危险化学品等10类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技术方案》(附件2)10类重点工业产品现场检查要点和质量安全风险点提示表中的内容,对辖区内10类重点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组织全面实施检查,并填写《崇阳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检查表》,对检查发现存的问题的生产、经营主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关键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查等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到位,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深入调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是否在认证证书撤销、注销或暂停期间继续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对其他类型企业,重点检查质量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以及产品一致性和标准符合性。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对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大、问题紧迫的风险,要集中力量从严从速整治。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不采取管控措施,或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开展监督抽查(8月20日前完成)。加大对10类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强化区域协同,实施质量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对其进行约谈,督促被约谈企业及时纠正问题,消除隐患;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企业,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及时将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发现的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理、予以曝光,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属于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发证单位依法撤销相关证书。有关抽查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报告,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四)强化集中整治(9月20日前完成)。各市场监管所根据企业自查、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情况,建立质量安全隐患台账,逐一提出消除隐患的措施和时限,并按时完成整改。对在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强制性认证证书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对严重违法企业,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
(五)加强风险监测(10月15日前完成)。汇总企业自查、集中检查、监督抽查和集中整治阶段风险隐患信息,并依托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以10类重点工业产品为重点,结合投诉举报等情况,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多渠道获取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认真组织分析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影响范围,掌握质量安全状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10类重点工业产品产业现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开展此次治理攻坚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工作。一是结合各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10类重点工业产品排查治理行动,加大后处理力度;二是注重运用智慧化手段,借助“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等,采集企业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风险管理等数据信息。三是加强督查督办,抓出实效,推动本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有效提升。
(三)积极宣传成果。各市场监管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及时主动提供信息,大力宣传此次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为平安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报送辖区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于 7月10日前向局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县局将挂牌督办;10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汇总填写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
联系人:赵青秀联系电话:13797226307
电子邮箱:1393921673@qq.com
附件:1.崇阳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
2.危险化学品等10类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技术方案
3.崇阳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表
4.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