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544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解决烧烤行业影响市容环境及油烟污染问题,提升城区环境质量,促进烧烤业规范健康发展,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群众最关心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开展露天夜宵烧烤集中整治行动,对城区露天夜宵烧烤坚决予以取缔,解决由此带来的卫生、扰民、占道和油烟污染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整洁、清新的生活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2年5月7日至12月31日。
三、各部门职责人员组成
县创建办具体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协调工作。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新闻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1.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对违规占道经营工具和物品一律依法实施暂扣,并取缔占道经营行为。
2.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食品经营许可的露天烧烤依法进行查处。
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负责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依法进行查处。
4.应急管理局:负责对露天烧烤经营设备消防安全进行查处。
5.公安局:负责处理治理现场突发事件,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负责对现场干扰、阻碍、殴打、辱骂执法人员的人员带离现场处置。
6.新闻中心:负责对治理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营造整治舆论氛围。
四、分步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15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露天夜市烧烤进行调查和宣传教育,发布公告。
第二阶段:限期改正(5月16日—6月16日)。县城管局组织各市容执法队对各自责任区域从事露天夜市烧烤经营活动进行调查摸底,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保留影像资料和文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6月17日—9月17日)。对拒不履行限期改正的露天夜市烧烤依法依规分路段逐步进行查处打击。
第四阶段:长效管理(9月17日后)。采取重点监管和不间断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查监管,发现露天烧烤行为及时制止、清理打击。并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露天烧烤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露天烧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从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露天烧烤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对城区所有露天烧烤业主逐一通知,做好宣传教育和警示告知工作。同时扩展媒体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居民参与整治露天烧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管重罚。对于露天烧烤经营业主,相关部门要依照职责下发书面通知,限期整改,规定时限内拒不整改者,暂扣其经营工具和经营物品,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于流动的露天烧烤,一律依法实施暂扣。
(四)强化督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露天烧烤整治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巩固整治成果,防治反弹。
六、纪律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所有参加行动的单位和人员按时到达集合地点,不得迟到、早退;整治过程中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现场指挥调度。
2、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既要保证执法程序切实到位,又要坚决执行行动方案,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3、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车辆、工具按时按量落实到位。
4、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威严,执法行为规范,自觉维护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5、严禁殴打、辱骂当事人或围观群众,违禁者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