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局关于做好乡镇文化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0-16794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
名       称: 县文旅局关于做好乡镇文化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崇文旅字〔2020〕41号
县文旅局关于做好乡镇文化站工作目标
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文化站:
为了进一步做好乡镇文化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修订完善2020年度乡镇文化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1、乡镇综合文化站基础性工作(22分)
2、疫情防控工作(30分)
3、开展文旅体活动情况(10分)
4、免费开放情况(8分)
5、文保单位管理工作(10分)
6、局党组安排的工作(8分)
7、坚守岗位情况(12分)
三、考核方式
由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向阳任组长,副局长丁学理任副组长,从办公室、人事股等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的方式,对各乡镇文化工作进行考核。
四、考核站点
12个乡镇文化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乡镇文化站接此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对照《崇阳县乡镇文化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表》精心准备,完善相关软件资料。县文旅局会根据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实行奖励兑现。
2.按照要求,规范服务。各乡镇文化站必须保持免费开放状态、工作人员在岗、标识标牌悬挂到位、功能部室完善、器材摆放有序、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宣传标语醒目、环境卫生整洁,完成每季检查,半年评比,按进度兑付,年终结总账。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托文化特色宣传阵地,开展疫情防控文艺作品创作,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一手抓党态化疫情防控,一手抓文化站基础性工作,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业务工作,确保两不误,实现“双胜利”。
附件:《崇阳县乡镇文化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表》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