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4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110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崇阳县2024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崇阳县1个省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统计。
二、评价指标
崇阳县1个省控监测点位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崇阳县3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54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0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2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13天,良18天,轻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9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4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5天。
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崇阳县1个省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
崇阳县2024年3月省控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点位名称 | SO2单项质量指数 | NO2单项质量指数 | PM10单项质量指数 | CO单项质量指数 | O3单项质量指数 | PM2.5单项质量指数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崇阳县大觉路站 | 0.07 | 0.38 | 0.77 | 0.25 | 0.75 | 0.91 | 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