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石山和泉口采石场生态修复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175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崇阳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石山和泉口采石场生态修复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一、崇阳县白霓镇石山采石场、泉口采石场已关停,但矿山修复未启动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非煤矿山修复治理,完成崇阳县白霓镇石山采石场、泉口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情况:
1.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编制及相关工作。2020年按照咸宁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9.30后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对“过渡期后关闭矿山,迅速编制了矿山复绿方案,按程序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科组织审查通过后实施”的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石山采石场、泉口采石场2家矿山分别编制了《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和《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土石料利用方案》,并于2020年11月21日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2021年10月11日后,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管理的通知》(咸政办电〔2021〕18号)要求,委托原设计单位对两个矿山的《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和《土石料利用方案》进行优化设计。优化方案经过多次开会汇报和讨论后,于11月13日组织召开了矿山生态修复优化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会,会上专家组提出了细化部分内容等建议,设计单位按评审专家的建议修改了优化方案,完善后的方案通过了专家组评审。2021年12月13日将优化调整后的设计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后,于2021年12月21日将优化后的方案向市非煤办递交了书面备案申请报告,并于12月27日通过市非煤办审查备案成功。
2、生态修复治理情况。2021年初,根据县人民政府2021年专题会议纪要(3)的要求,此2家采石场与县城投公司签订了《非煤矿山复绿尾石料综合处置合同》,原采石场负责削坡马道整形及排险工作。石山采石场于2021年2月份进场施工,泉口采石场于2021年4月份进场施工。项目监理单位及各相关部门督查、指导同步开展。项目生态修复实施单位于2021年7月份公开招标,核工业华东二六七工程勘察院和深圳市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中标。2021年10月11日,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管理的通知》(咸政办电〔2021〕18号)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两个采石场暂停生态修复工程涉及爆破的施工。县城投公司11月20日对2个采石场下发了暂停施工的通知书,全面停工,开展修复方案优化设计工作。12月27日优化后的方案通过市非煤办审查备案成功后,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向社会公示后,各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单位恢复了进场施工。截至目前,石山采石场完成了5级马道的削坡整形及排险、覆土种植复绿以及部分挡土墙和排水沟工程。泉口采石场完成了2级马道削坡整形及排险和部分覆土种植复绿。同时,我县有关部门正督促各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复绿工作。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我县已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崇阳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3395729。
崇阳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