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0110天城镇洪下非法采砂舆情的调查报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2131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关于20220110天城镇洪下非法采砂舆情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1月10日,我局收到关于“天城镇洪下非法采砂”新浪微博舆情,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调查情况
该舆情反映的天城镇洪下非法采砂点实为陆水河洪下试点清淤及淤积物综合利用和河道采砂项目。
1. 该项目报经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陆水水库清淤试点工作的批复》(长砂管【2020】405号),经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批复《关于陆水水库清淤增容及淤积物处置试点项目(崇阳县区域)淤积物综合利用的复函》(咸水利复【2021】13号)。
2.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0月29日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崇阳县陆水河洪下试点清淤及淤积物综合利用项目和河道采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崇政办函【2021】23号)。
二、处理结果
该舆情反映问题不属实。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