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崇阳县教师中、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40239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崇阳县教师中、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直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崇阳县教师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职称评审范围为我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育科学研究院(室)、电化教育馆(站)、教师发展中心、校外教育或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等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在职人员(含中职学校申报初级职称教师)。其中,“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需经当地人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聘用(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以网报截止时间为准)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4.记入全省或全市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2023年度申报教师中、初级职务,按照鄂职改办〔2020〕5号、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规定
(一)普通话水平要求。申报中、初级教师职务,其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以下要求: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小学教师以承担的主要教学学科申报),其他学科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二)年度考核要求。参评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是合格等次以上。
(三)师德评价要求。近5年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咸宁市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规定者,均不能申报教师职称。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编教师应参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注册要求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申报职称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教科目原则上应对口,高中学段按大文大理原则申报。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5〕135号)要求,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但可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个人申报、部门推荐、逐级审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文确认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
四、申报程序
全县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申报。
(一)个人网上申报(初级网报8月10日--9月10日,中级网报8月20日--9月20日)
申报人员根据提示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本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推送至用人单位。所有证书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均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签署“真实有效”意见,审核人签字,学校盖章。申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材料提交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员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用人单位网上审核(8月20日--9月25日)
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网上审核。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附件3)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环节是推荐单位必经程序,凡推荐(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责。
(三)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网上审核。
1.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2023年9月10日--9月30日)。县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网上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
2.人社部门网上复审(2023年9月21日--10月10日)。县人社(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网上复审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源头管理。为提高职称申报的规范化,所有网上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所有教学业务、科研成果、课题研究、论文发表、学术成果等均应是获得现有职称后所取得的,现职称之前获得的成果不计分。有关奖励和教研成果计算至网报截止之日。
(二)其他事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5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80元。
相关公示情况见崇阳县教育局官方网站。
联系方式: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3377735
县人社局职称股3326736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本年度职称评审过程中,如遇其他职称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崇阳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