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8902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7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
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精准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10号)。
二、受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申办人员户口簿;
3.申办人员身份证;
4.申办人员2寸照片(2张);
5.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本人承诺书及社区调查;
②失地农民:本人承诺书、被征地安置补偿协议书或村证明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③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年检合格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④残疾人:年检合格的残疾人证;
⑤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社会福利院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⑥脱贫人口:扶贫手册;
⑦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四、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 受理→ 审核→ 决定
七、办理地点
崇阳县天城镇政务服务中心
八、办理结果告知
现场告知或是电话告知
九、咨询电话
0715-33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