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890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一、文件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
4、鄂人社发[2021]24号
二、条件和补贴标准
1.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失业半年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2023年一季度首次来鄂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奖补。
2.对中小微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三、办理材料:
1.企业花名册(原件1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提供扶贫手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退役军人退伍证(复印件1份);
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5.《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花名册》;
6.企业营业执照;
7.企业银行账户。
四、办理流程:
企业准备齐以上办理材料向就业部门申请,就业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复审公示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五、办理地点: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六、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场告知或电话告知,咨询电话:0715-3069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