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903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一、文件依据:
1、《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44号)
二、补贴对象范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简称“七类人员”)。
三、补贴标准: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2023年崇阳县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月,即补贴标准为1216元/人)。
四、办理材料:
1.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湖北省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毕业证复印件
5. 人员身份证明
6. 申请人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需要激活)
五、办理流程:
1、每年由各院校组织毕业学年的“七类人员”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填写《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由各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院校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毕业生所属院校在《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盖章》,并汇总填写《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报送县人社部门。
3、由人社部门审核之后,报送财政部门拨付。
六、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申请人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创业补贴申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
九、联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联系电话:0715-306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