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1-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1037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2021-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为切做好我县2021-2022年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  财政关于切实做好2021-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工作目标,建立冬春救助档案,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确保收到冬春救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力争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让所有受灾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愉快过年。
    二、救助原则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切实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实际困难
    三、救助政策

救助对象受灾人员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主要是解决当年因倒房恢复重建、因灾致残致伤、农作物绝收或农产损失严重、家庭财产损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无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9月份调查登记《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村(居)委员会民主、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落实公开公示制度

(三)救助标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依据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对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四、实施步骤
    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30)县应急管理局会同乡(镇)组织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摸清底数,详细掌握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划分需救助对象类别,并分类登记造册,按要求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备案

评议公示阶段(分配款物10日内)(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分配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镇)人民政府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
    )款物发放阶段(收到通知5)(镇)人民政府公示无异议,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告知救助对象救助数量并及时发放助资金、物资助资金通过农商银行“一卡通”发放到户,并在栏标注救灾”二字。实行助的,完善签字手续,建好台账。2022年1月18日前将冬春资金、物资发放统计表有关人员签字、盖乡镇报县局存档备案
    (四)督检查阶段(20221月10日-20日)应急管理局组织力量按照分线分片责任制对各()冬春救助工作情进行督检查。查看乡镇党委会记录、款物分配是否发文、是否专款专用、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等;查看村级评议记录、公示情况救助台账建立情况、物资发放签字情况等,确保县、乡、村级台账一致督促()按照时间规定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到户了解救助款物到户知晓率,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通过救助后还存在哪些实际困难和解决途径
    五、有关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应急管理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强指导乡镇,严格救助程序,把住关键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做好村级评议和公示工作,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底数清、对象准、程序严、台账实。

(二)加强部门协调,做实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资金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需采取实物救助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会商财政部门,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急难等机制的有序衔接,提供资金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协调,推动在职干部职工“暖冬行动”帮扶机制,给全县受灾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助。  

(三)加强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冬春救助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救助资金专账专户管理,乡镇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备、账款相符,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乡、村要主动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救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数量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与权和监督权。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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