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崇阳县花木盆景协会)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1118 文       号 : 崇民许变决字〔2024〕38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名       称: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崇阳县花木盆景协会)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花木盆景协会:
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7日提出的住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你单位的住所由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委老干部局变更为湖北省崇阳县新建路23号。
崇阳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