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43177 文       号 : 崇发改字〔2022〕324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公布2022年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确保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竞争充分、监督到位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印发2022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发改局组织县直各有关单位对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请单进行动态调整,重新清理规范。2022年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61项,其中: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1项,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项。现将《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清单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清单的对外公示工作,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者前置条件,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委托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承担并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不得强制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二、优化服务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快相关制度建设,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竞争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动态调整清单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各有关单位对本领域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负主体责任,凡无政策法规依据的事项一律坚决取缔。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审批事项的调整及国务院、省、市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报县发改局统一发布。
附件: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 ||||||
崇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备注 |
一、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45项) | ||||||
1 |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 |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3 |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 |||
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年682号) | 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 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机构 | 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技术单位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建排污口的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 | 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7 | 设计咨询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修订)、《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法》(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 | 崇阳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或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重大项目、独立选址项目 |
临时用地审批 |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是由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民用建设设计通则》、《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等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或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住宅、学校、医院等相关日照要求的项目 |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 | ||||
规划条件 | 《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
8 | 测绘 | 规划条件核实、土地验收 | 《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崇阳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修订)、《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若选址阶段已提供无需重复提供 | ||||
8 | 测绘 |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崇阳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 | |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更正登记 | ||||||
9 | 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崇阳县 住建局 | 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 | |
10 | 施工图审查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施工许可证核发、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图审机构 | ||
11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 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勘察、设计单位及招标代理 | ||
12 | 工程监理 | 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监理单位 | ||
13 | 人防防护设备质量安装检测综合报告 |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湖北省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 | ||
14 | 起重机械检验报告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崇阳县 住建局 | 制造监督、检测机构 | |
15 | 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燃气工程报建审批、质量监督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 图审机构 | ||
16 |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7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 崇阳县 文旅局 | 具有相应资质或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 |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7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 |||||
17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生产人员健康证明 |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 | 《食品安全法》 | 崇阳县 市场监管局 | 卫生计生部门健康证或具有合法资质的身体健康检查机构 | |
18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崇阳县 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县应急管理局初审 |
19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
20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订)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
21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订)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
22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
23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
24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县应急管理局初审 | ||
25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崇阳县 应急管理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初审 |
26 |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 | |||
27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 | |||
28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安全评价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 |||
29 |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3号,2019年修订)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0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评价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15年修订) | 具有相应能力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受省应急厅委托(年50万吨以下) | |
31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八条第二款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 崇阳县 卫健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检测机构 | |
32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八条第二款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第13条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崇阳县 卫健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检测机构 | |
33 |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二十九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 已备案且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
34 | 水质检测 报告 | 集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生活饮用水督促办法》第七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实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检验。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检测机构 | ||
35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 |||
36 |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时或者使用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 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注册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 崇阳县 卫健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检测机构 | |
37 | 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 医师、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护士延续注册 |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体检机构 | ||
38 | 培训或进修证明:高一层次注册专业学历证明 | 医师首次执业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升级注册执业医师、医师重新执业注册、变更 |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培训机构 | ||
39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七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崇阳县 林业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2公顷以上作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2公顷以下作林地现状调查表 |
40 | 验资报告 | 县管社会组织 成立、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250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0号) | 崇阳县 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
41 | 财务审计报告 | 县管社团名称 变更、秘书长 变更;县级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县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 | 《湖北省社团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 号)、《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民政部令2016年第58号)、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6年 第59号) | |||
42 | 出具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 初中及以下阶段(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教育部令第10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12条 | 崇阳县 教育局 | 县级以上医院 | |
43 | 财务清算报告编制 | 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的设立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3条第54条 | 会计师事务所 | ||
44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 崇阳县 水利局 | 要求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5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719-201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号) | 崇阳县 水利局 | 要求具有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二、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10项) | ||||||
1 | 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 |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0年第6号》 | |||
4 | 测绘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崇阳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 | |
5 | 设计咨询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
5 | 设计咨询 | 规划条件核实 | 《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崇阳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
新设采矿权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具有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选择纳入财政社会中介机构库的机构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证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 在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 | ||||
6 | 公证 |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具有相应能力的公证机构 | 政府购买服务 | |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 ||||||
7 | 卫生检测报告及评价 | 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87年国务院令每24号公布)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第4项 | 崇阳县 卫健局 | 崇阳县检验检测中心 | |
8 | 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县管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0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0号) | 崇阳县 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 | |
9 | 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 | ||||
10 |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告 |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0号) | 有资质第三方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