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255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名       称: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2023年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湖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动物免疫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的重大动物疫情,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进一步提高防疫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二、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四类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组织安排好人力、物力和财力,落实责任包保,确保春季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达到80%以上。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监测、排查、调运监管,确保我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全县春防工作3月8日启动,4月30日前完成集中免疫,5月上旬开展检查、免疫效果评价和集中补免工作,并迎接省市的检查。从3月份13日开始,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于每周三17点之前(假日顺延)将春防进展情况报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的问题。
三、多措并举做好春防集中免疫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领导包保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抓出成效。
(二)依法开展强制免疫。以乡镇人民政府保免疫密度,乡镇兽医服务中心保免疫质量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规定,严格落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乡镇兽医服务中心主任为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负责人,村组干部全力配合,积极推动落实畜禽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从业人员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以“整村推进”形式做到应免尽免和四不漏,保障免疫质量。
(三)记录健全免疫档案。各乡镇要在免疫过程中认真记录并核实强制免疫信息档案,同步在“智慧兽医”上录入养殖场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等信息,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收集分析养殖存栏、产地检疫等数据,提高动物防疫数字化监管水平。
(四)保障强制免疫质量。防疫人员认真掌握全县养殖数量和免疫状况,创建疫苗耳标供用计划,做到“程序到位,数量合理”规范疫苗供用和使用管理,免疫后在养殖场(户)粘贴《防疫明白卡》,建立疫苗台账,专人管理,统一入库、领用、销毁和登记。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确保疫苗在规定条件下保藏、运输和使用,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
(五)推进“先打后补”工作。一是继续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发〔2020〕11号)有关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全覆盖。二是积极宣传发动。各乡镇、各单位对“先打后补”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广大养殖场户自主申报的积极性。三是加强指导督查,帮助养殖场(户)完善电子免疫档案和养殖档案,建立强制免疫疫苗采购使用台账,督促养殖场(户)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保证应免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四、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
各乡镇要紧盯养殖生产、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健全常态化防控措施。要落实、落细、落地养殖企业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和生物安全措施,推进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开展非洲猪瘟自检。持续开展非洲猪瘟专项监测,严格分片包村包场排查机制,加强风险分析评估,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同时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关键环节不明原因死亡生猪,强化疫情举报核查,一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或监测阳性,要按规定程序送检、报告,规范处置。
五、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积极筹备防疫应急物资,做好人员经费等保障,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疫情及时有效处置。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发生疫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采取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六、监督检查确保质量
为保障防疫效果和质量,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到各乡镇巡回检查,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措施落实不到位、疫苗管理不到位、畜禽标识和免疫密度不达标的,将进行约谈和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引起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春防结束后,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将集中组织一次抗体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并纳入全年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