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崇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2613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2023年崇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2.2经过批准的国家、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2.3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

1.2.4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

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1.1河流分布情况

崇阳县位于湖北省南陲,居湘、鄂、赣三省交界处。地跨北纬29°12′--29°41′,东经113°43′—114°21′之间。东界通山,南邻通城及江西省修水,西接通城和湖南临湘,北连赤壁、咸安。

县治天城镇,沿武(昌)长(沙)公路;北距省会武汉市155公里;咸宁市政府驻地温泉镇68公里;东距通山县通羊镇51公里;西南距通城县隽水镇47公里。沿崇(阳)赵(李桥)公路,西距京广铁路赵李桥火车站40公里;沿崇(阳)赤(壁)公路,西北距赤壁市政府驻地30公里。

境内河流众多, 水量丰富,水能蕴藏量大,大小河流达52条以上,呈树枝状分布全境,且均属山溪性,除金沙板坑港流入赤壁境外,其余均汇流陆水,注入长江。

陆水,为长江中游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湘鄂赣大三省交界的幕阜山北麓-----通城县界头徐家。源头处东经113度50分,北纬29度06分。东南以幕阜山脉与鄱阳湖水系的修水分流,东以三界尖、雨山、白羊山与长江支流富水分流,西以大药姑山脉与洞庭湖水系的新墙河分流,南以黄龙山与汨罗江分流,北临长江。陆水干流全长约183公里,崇阳县境内约67公里。全流域面积3950平方公里,崇阳县境内约1961平方公里。陆水自崇阳西南隅天子窝入境,于天城镇东急拐向北,经壶头峡流入赤壁市境后,改向西北,在嘉鱼县陆溪口注入长江。

崇阳县境内河港众多,有大小河流53条。陆水纵贯全县,水系发育,接纳5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20条。这些支流呈树枝状分布,干流左边12条、右边8条,总长460公里。二、三级支流之中,5公里以上的有32条,总长375公里。另有路口镇金沙板坑小溪,向北流入赤壁市(蒲圻)随阳镇。

境内流域面积50km²以上的河流12条,其中:100km²以上的河流4条(青山河、高堤河、大市河、高枧东山河)、50km²~100km²的河流9条(台山港、桂口港、虎爪新河、梓木港、肥田港、大东港、东堡港、河田港、崇阳港)。跨境河流3条(陆水、铁柱港、沙堆港)。

境内河港均属山溪性,有易涨易落特征。每到汛期,若遇大面积特大暴雨,天城及滨河区域一片汪洋,外洪内涝,灾情严重。

2.1.2气候特征

本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日照充足。

陆水流域属湿润地带,干旱指数在0.5左右,多年平均气温16.7;降雨量1523.4毫米(全县均值),雨水丰沛,最多降雨量连续发生在4-7月,雨季早。其降雨量占年降雨量的55.3%;水面蒸发1425.3毫米;日照1700—1850小时,无霜期244天,气候条件有利于农作物生长。7月梅雨结束后降雨较少,常出现伏旱、秋旱。

崇阳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日照充足,雨量丰沛,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年均降雨量(天城镇)为1538.3毫米。由于幕阜山脉面对着夏季风、暖温气流的来向,促成崇阳县成为湖北省暴雨中心之一。强大暴雨多出现在6月中旬至7月上旬常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出现晴热少雨的高温伏旱天气。本境雨热同季,春夏多雨,秋冬干旱,冬多北风,夏多南风,夏热冬冷,无霜期长。据实测资料,最大一日降雨229毫米;年均气温16.7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40.7摄氏度。极端最低气温—14.9摄氏度;年均无霜期254天,年均日照1700—1850小时,年均总辐射量为101-106千卡/平方厘米;年均水面蒸发量1368.8—1438.4毫米。

2.1.3水文特征

境内河港均属山溪性。陆水水位易涨易落,实测大小流量有千倍之差。天城镇河段最大洪峰流量为6860秒立方米,相应水位62.61米;实测最大流量为5820秒立方米,相应水位52.14米;年均流量56.2秒立方米,最大流速3.5秒米,最小流速0.05秒米;最大年径流总量31.9亿立方米,最小年径流总量8.12亿立方米,常年径流总量17.72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水温18.1摄氏度。

崇阳县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径流量15.75亿立方米,年径流深800.4毫米。最大年径流量27.8毫米(1970年),最小年径境内河港均属山溪性。陆水水位易涨易落,实测大小流量有千倍之差。天城镇河段最大洪峰流量为6860秒立方米,相应水位62.61米;实测最大流量为5820秒立方米,相应水位52.14米;年均流量56.2秒立方米,最大流速3.5秒米,最小流速0.05秒米;最大年径流总量31.9亿立方米,最小年径流总量8.12亿立方米,常年径流总量17.72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水温18.1摄氏度。

县境内降水量年内分配与季风活动规律适应,1-3月雨量逐月递增,4-8月为雨季,其中5-6月雨量最丰,8月以后逐年递减。降雨最多年份1954年达2394.3毫米,最少年份1968年仅980.4毫米,多年平均降水量为 1523.4毫米。年内增减趋势是:由1月的3.4%,递增到6月的17.3%,然后又回降到12月的3.0%,呈单峰型分布:其中4~8月降水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5%。年际变化较悬殊。降水的地理分布是西北向东南逐渐增多趋势。

陆水水系:陆水河面平均宽约200米。多年平均流量 56.2 m³/s,最大洪峰流量6860m³/s(1954年6月16日),多年平均径流量17.72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水温18.1度。

2.1.4地质特征

崇阳县地处大幕山、大湖山、大药姑山之间,属低山丘陵区。四周环山,大湖山雄居南部,大幕山屏障东北,药姑山坐镇西陲,中展平畈,宛若天城。崇阳盆地地势由南向北倾斜。南部大湖山最高,主峰海拔1238.9米;北面最低处位于洪下壶头峡口,海拔仅39米。

崇阳盆地四周环山,峰峦层叠,愈远愈高,内壁较平缓,低山、丘陵、谷地错落参差,具有山、丘、畈多层性的地貌特点。河谷平畈,海拔高程在100米以下,面积443.9平方公里,折合66.59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2.56%;丘陵海拔高程在100—500米间,面积1322.4平方公里,折合198.35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67.19%;山区海拔高程在500米以上,面积201.7平方公里,折合30.26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10.25%。境内特异地貌景观,其成因类型有:构造溶蚀地貌、构造剥蚀丘陵谷地地貌、侵蚀中低丘陵宽谷地貌、侵蚀堆积地貌等。

境内大小山丘共有  123多座,大湖山,海拔1238.9米;华罗寨, 海拔1165.4米;东门土地坳, 海拔1161.7米;三界尖, 海拔1012.5米,并列为县男最高峰。雨山,海拔1029米,其余多数山峰均在海拔700米左右。全县最低点隽水壶头峡口岸,海拔仅39米。地表径流几乎全为降雨形成,四周千溪万壑汇集隽水,经壶头峡而入赤壁市境。崇阳盆地山成水就应势而成。境内构造溶蚀性地貌比较典型,由于历次地质延动和长期地质淋溶,在岗地平畈地带各类型地貌交叉出现。高低悬殊、构成坡、岭、滩、部、垄、畈等多种微城地形,志留纪页岩、砂岩构成的剥蚀地貌在各地交叉出现,而在陆水河又多侵蚀堆积地貌。

县境内地质构造处于江南古陆与淮阳古陆之间,属淮阳“山字构造”前弧西翼的南西缘,靠近弧顶部位,地层分区属大冶小区。境内广泛出露沉积岩层,约占总面积的90%,次为变质岩和少量侵入岩。境内以新华夏系和华夏系为主,两者为反接复合关系,发育不同方向、不同规模和形成于不同时代的褶皱及断裂,自北向南、赵李桥——三溪复向斜、大幕山复背斜、通山复向斜等。各岩面风化剥蚀强烈,岩溶发育。

境内属新华系构造体系的第二沉降带与鄂东隆起带过渡区,扬子淮地点(Ⅰ)下扬子台坪(Ⅱ)大治台褶带(Ⅲ)中的回级构造原天——梁子湖 陷西缘,晋于运动形成了褶皱基底并伴陡基底断裂的形成,加里东一印支运动表现为不均匀升降运动。形成的构造轨迹构成了本区立体构造格局,并经责马拉雅山运动形成现代地段景观。

境内陆地形成断层褶皱兼有,其褶皱轴向及断层方位大体为东北西南向,与造山原动力趋向倒转褶皱势。北入赤壁境内,倾斜角缓急兼有,形成高山峻岭;西北达江滨,是宽广缓和状。城内

境内地质属元古成震旦纪前的变质岩系。在古生代泥盆纪后期,为陆脊两侧的低地方,被海水淹没。晚石炭纪末期的昆明连山运动,使海水退出,船山灰岩和黄龙灰岩广泛遭受剥蚀,它们残留分布是东西方向。古生代于世纪早期,海水再度浸入,对晚期石炭纪末期形成的岩层风化、熔蚀,地形进行了海蚀,海水往复,泥炭生成,浅海来岩相广泛发育。此后海水贯有起落,但直到中生代三世纪都没有很强烈的地质构造运动,三世纪后,地壳缓慢上升,全境惭为陡地。

县内最古老岩层为古生代奥陶纪砂页岩层,周边发现有奥陶纪三页岩,定增石和寒武纪微体节肢海洋动物化石,

古生代晚石炭纪一道石英石,是黄褐色,颗粒较粗与志留纪,晚期砂岩有显著区别,叠入志留纪页之上,厚约20~30米,二世纪石炭厚约160~170米,厚度在500米左右。

中生代天迭纪大治石炭岩,下部为灰黄色页岩,厚约5~6米。三迭纪  紫色页岩,为深紫色砂质页岩,容含云母,厚数十米到数百米。

全境土壤共分红壤土、黄棕壤、水稻土,另有石灰(岩)性土、紫色土、潮土、草甸土等共7个土类,14个亚类,39个土属,125个土种。土类的分布情况大致为:红壤土,分布在干流河谷两侧的低山、丘陵区。面积约197.9万亩,占低山、丘陵和耕地面积的74.8%其中耕地面积约6.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8.6%。黄棕壤,分布于县南海拔800米以上的山地,面积约1.6万亩。水稻土,分布于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河谷平畈。

境内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伴之重力侵蚀、风力侵蚀及温度变化影响而产生的侵蚀。

表现为网状、细沟状,并伴有滑坡、坍坎等强度侵蚀的类型,主要分布于肖岭、沙坪、桂口等乡镇。按小流域分,即为台山港、白马港、东关港、桂口港(部分)等小流域。

表现为沟状侵蚀的类型,以石灰岩、页岩地域为主,主要分布于桂口、石城、鹿门、蔡墩、青山、白霓、路口、金沙、港口、高枧等乡镇。按小流域分,即为桂口港、肥田港、香山港、操节港、梓木港、青山河、龙泉港、高堤河、大市河等。

目前,境内微度侵蚀面积123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2.7%;水土流失面积达733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7.3%。

微度侵蚀分布:县内微度侵蚀面积主要分布在山区和部分丘陵区,以县东南和县西域面积为广大。以行政区划分,在沙坪、桂口、石城、桂花泉、鹿门、金沙、港口、金塘、高枧(大部分)等乡镇境内。以小流域分,在泉湖港、虎爪河、肥田港、崇阳港、东流港、高枧港、青山河、下坑港、大源港等流域中上游区。

轻度侵蚀分布:境内侵蚀模数年500——2500吨/km2的,面积37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1%。主要分布在丘陵区,以县东南部居多,县西部次之。以行政区划分,则主要分布在沙坪、桂口、蔡墩、桂花泉、天城、金沙、路口、雨山、港口、铜钟、高枧、大源等乡镇境内。以小流域分,在泉湖港、桂口港、虎爪河、肥田港、梓木港、香山港、大市河、高堤河、青山河等流域内。

中度侵蚀分布:境内侵蚀模数年2500——5000吨/km2的,面积180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4.5%。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以县南及县中部面积较大。以行政区划分,主要分布在肖岭、石城、青山、白霓、路口、港口、大源等乡镇境内。以小流域分,大部分在白马港、长湖港、河田港、大市河、老屋港、常岭港等小流域内。

强度侵蚀分布:境内侵蚀模数年5000——8000吨/km2的,面积129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7.6%。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以县西分布较广,县东、县北及县中部亦有大量分布,其他零星分布面积较小。以行政区划分,主要分布在肖岭、沙坪、石城、蔡墩、天城、鹿门、桂花泉、青山、白霓、路口、港口、大源等乡镇境内。其他乡镇强度侵蚀面积较小。以小流域分,主要集中在台山港、大堰港、东关港、桂口港、肥田港、香山港、操节港、大市河、青山河流域的中下游区域,其他流域强度侵蚀面积较小,为零星分布。

极强度侵蚀分布:境内侵蚀模数年8000——15000吨/km2的,面积50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8%。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县东、县南、县西及县中部有较大面积分布。分布区域内,人口较密集,人们从事生产活动很频繁,生产技术粗放落后,加之暴雨、成土母质及地势陡峻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流失。以行政区划分,即在肖岭、沙坪、白霓、路口、港口、高枧等乡镇境内。按小流域分,在台山港、大堰港、东关港、龙泉港、大市河、大东港、八房港等流域内中下游区域。

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伴有重力侵蚀,风力侵蚀以及温度变化影响产生的侵蚀。由于本立部分地域土地瘠薄,每遇大雨,雨滴直接冲击地表,冲动土粒,雨水汇聚,形成地表拉流,进一步剥蚀并淘刷地面,进而发生为汩沟状侵蚀。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在水和重力共同作用下,坡坎成面体崩塌滑坡,一遇山洪,巨大洪水淘刷并携带大量流失滑塌物,破坏性极大。如肖岭、沙坪一带地处丘陵,页岩裸露风化,一遇暴雨,山洪挟带泥沙卵石,沉集于陆水河床内,河床抬高,河道一冲一淤,交替变化,沿岸水旱灾害,约为三年两遇。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崇阳县行政区划、人口数量及分布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总面积1968平方公里,行政区划为12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3个国营茶、林、农场,计187个行政村16个社区,共138998户,全县总人口510219人,全县农村人口350592人,全县城镇人口159627人,人口分布如下:肖岭乡38927人,沙坪镇36251人,石城镇49250人,天城镇10558人,桂花泉镇13456人,白霓镇60018人,铜钟乡23527人,港口乡31137人,路口镇40937人,金塘镇25492人,高枧乡12792人,青山镇59543人。

2.2.2 崇阳县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

县境东西最长61公里,南北最宽52公里,总面积1968平方公里,折合295.2万亩。全县粮食播种面积61.6万亩,同比增长0.6%,占总面积20.86%;全县年末有林地面积189.08万亩,当年植树造林7.04万亩,全县森林积蓄量338.0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6.7%。

全县农业以种植业为主,以林业、畜牧业、工副业为辅。2018年粮食总产量为23.5万吨,农村人均产粮670公斤。全县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46.08亿元,其中农业产值20.33亿元,林业产值2.95亿元,牧业产值15.66亿元,渔业产值3.2亿元,农林牧渔业服务业产值3.94亿元。

崇阳县是全省38个山区贫困县之一,又是革命老区,部分乡镇是陆水、青山两座大型水库的库区,至2018年底,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3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3万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18万元。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7个,床位数1514张。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18406人,其中城镇居民2192人,农村居民16214人。社会救济总人数5.2万人,其中农村传统救济人数2.9万人,享受低保人员数占救济总人数比例达到35%。

2018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达127.41亿元(现价),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28亿元,同比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43.73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工业增加值34.02亿元,同比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57.40亿元,同比增长10.1%。按常住人口(40.8万人)计算,人均生产总值31228元(现价),比上年增加2346元,增长8.1%。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17年的23.2:34.5:42.3调整为20.6:34.3:45.1,第一产业下降2.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下降0.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2.8个百分点。

预测未来各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新科技产业实现新的突破,县域经济实现民营化,外向型经济在全县经济中的比重明显提升。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崇阳县历史山洪灾害概况

崇阳县属于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雨热同季,雨洪同步;地处全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的鄂东南暴雨中心,也是山洪多发地区。常年6~7月雨,强大的南方暖气流向北延伸到长江中下游和淮汉流域。与此同时,北方的冷空气仍有相当强的力量,还经常侵袭这个地区。于是冷暖空气就在江淮流域交汇,从而形成暴雨特别集中的梅雨季节。水灾有两种:其一是在洪水季节大量客水入境,伴随本县大面积暴雨,陆水下游雍水而形成洪涝灾害;其二是局部地区降雨集中,山洪暴发,破坏甚大,对农业生产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

崇阳县山洪灾害类型主要是短时强降水所致,其次为连续性降水致使土体松溶水体积淤而溃失。发生地区多为山区丘陵。

山洪灾害最早于史籍记载的是1411年。据历史资料不完全统计,十五世纪四次,十六世纪6次,十七世纪7次,十八、十九世纪同为11次,约九年一次,这200年的频率基本一致。二十世纪八十五年间,出现22次,约4年一次;新中国成立后36年间,出现10次,约3.6年一次。灾情较严重的年份是1954、1964、1967、1973、1983,尤以1954年为最。大的洪灾年份约为7年一次。

历史资料表明,崇阳县水灾发生的概率是较高的,其频次趋向于密集型,且同期地出现。

明成化十七年(1841年),正月初九雨不止,至五月初九日。

明正德六年(1511),夏五月雨雹,山水陡发数丈,人畜多溺死。

明嘉庆十八年(1539),四月恒雨,五月暴雨,六月九日大水坏庐舍。

明嘉庆十九年(1540),五月二十三日,大水漂没庐舍,坏田地数千亩,死千人。

明嘉庆三十九年(1560),初夏不雨,五月大水伤禾稼,沿江冲濯,次年大歉,米介腾贵。

明万历三年(1575年),崇阳大水,庐舍漂没,老幼死者无算。

明万历五年(1577),大水入县城。

明天启三年(1623),六月溪水暴涨,坏居民官廨,人畜死者无算,岁饥。

清顺治十二年(1655)春,山雨暴发,惊涛拍岸,石枧陂倒十余丈,推徒三百余步。

清康熙九年(1670)夏,暴蛟突起,崩淤田地成河。

清康熙二十五年(1696),七月初十日溪溢,四城俱浸,三日始退。

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十一月大水。

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大水冲淤田地。

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六月十一日大水。

清雍正四年(1726),七月蛟起,水浸入县城。

清雍正六年(1728),人畜多灾,大水。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六月大雨,隽水大溢,闰六月复溢,高于前三尺。

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十月大水。

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五月、六月大水,坏房屋,田多被淤,邑西南甚。

清乾隆五十年(1785),大水。

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春大水。

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大水。

清道光三年(1823),溪水常溢。

清道光七年(1827),山水暴涨,城中水深数尺。

清道光十年(1830),大水,淫雨连旬,狂涛汹涌,漂溺者众。

清道光十一年(1831),夏五月大水,平地水深丈余,田多冲决。升米钱四十文,贫民率男女老幼向大户索米。

清道光十七年1837),五月淫雨不止,六月雨少止犹寒。

清道二十一年(1841),春淫雨,五月乌吴龙,塘堰同日蚁起。

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春苦雨,七月十一夜,四山蛟起,隽水暴溢,坏田庐无算。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春夏淫雨,五月九日,四大水(青山河、大市河、高堤河、虎爪河——编者注)浸坏田亩无算。次春大荒,民食草根、树皮、观音土。

清咸丰十年(1860),春淫雨,九月大水。

清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初十夜大雷雨。十二月下旬,连日大雪,深数尺,隽水冰坚可渡。

清同治三年(1864),夏五月大水。

清同治五年(1866),夏四月大水,坏田庐、桥梁,五月水患亦如之。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夏大水,冲走房屋人畜无数。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大水。

清宣统元年(1909),青山河大水空前,淹没房屋无数。

清宣统三年(1911),大水。

民国11年(1922),夏洪水暴涨,县城北门外平畈水深八九尺。

民国13年(1924),甲子大水。

民国15年(1926),现寅大水,田地及堤防冲坏很多。

民国20年(1931),长江流域普降暴雨,崇阳地临隽水,被灾惨重,滨河区域尽成泽国。怀山襄陵,庐舍为墟,田土冲坏,秋收绝望。

民国23年(1934),大沙坪一带,被水冲坏房屋数栋,河边碉楼商铺折去数间。

民国24年(1935),沿隽水河两岸,一片汪洋,禾田悉被淹没,房屋多遭冲毁…….县城东、西、南三门被水淹,二、三、四区灾情较20年(1931)为重,溃堤千余丈。

民国36年(1947),7月连日大雨,河水猛涨,沿河一带被水淹。

民国37年(1948),7月19日、20日暴雨成灾,淹没田地5.5万亩,损失稻谷1400万公斤。省社会局拨法币5亿元救灾。

1951年,7月17日县委文件:“旬日来,阴雨连绵,禾苗处于淹没状态,有少禾苗因淹致死,地洼居民房屋被淹,有的被毁。”

1953年,8月18日和19日,降雨190毫米。山洪暴发,洼地成汪洋,1991亩农田淤沙成堆,稻谷冲倒、生芽的7756亩。部分民房浸水,群众登山、上楼避水,冲倒房屋24间,死9人。冲穿河堤23年,毁桥5座,垮塘11口、堰13座。

1954年,6月15日—16日晚,倾盆大雨不止,山洪暴发,河水猛涨,城关水位高达62.61米。据统计,全县受灾人口12万余人,其中重灾7万余人,沙坪乡淹死49人,华陂畈淹死21人,全县共淹死139人,受伤者无算;淹死耕牛116头,牲猪856头,倒塌房屋20202间,有4000余户房屋被冲走;毁坏田地庄稼12.46万亩,其中1.13万亩冲成沙洲;坏塘408口、堰667座,堤481处,轮车76部。

1964年,6月份降雨652.9毫米,其中24日降雨229.2毫米,城关水位达60.08米,全县受灾面积7.56万亩,其中无收的1.89万亩。冲坏塘940口、堤107处、堰407座,倒塌房屋118间,淹死7人。

1967年,5月28日至30日,降雨213毫米,城关水位达60.12米。6月24日又降暴雨,水位61.19米。据统计,重灾公社11个,受灾水田6.4万亩,冲坏塘235口、堰298座、轮车15部、抽水机2台,冲毁堤防286处(长3147米)、公路41段(长3741米)、桥梁78座、房屋138间,死11人。

1969年,6月23日降雨152.3毫米,城关水位59.26米。全县受灾水田1.33万亩,垮堰279座、堤292处,毁房126间,死2人。

1973年,6月22日降雨201.1毫米,23日城关水位59.73米。全县受灾面积11.97万亩,其中水冲沙压1.18万亩,垮齐心、杉木坑、施家、宋家泉、山枣冲、刘家冲、兴隆等小型水库7座,溃塘95口、堰484座,决堤962段,倒房屋425间,死伤21人。

1980年,8月11日上午8时至12日上午10时,全县普降大暴雨。城关地区降雨188毫米,其中12日凌晨1时至10时,降雨141毫米。全县25个公社都有水灾,灾情较严重的19个。受灾面积10.2万亩,其中冲毁无收的2.6万亩;倒房218间,死5人,伤9人,冲坏公路桥5座,垮堰62处。

1981年,7月11日降雨183.4毫米。洪水淹没早、中稻面积4.27万亩,冲垮港堤227段、塘堰338处、桥梁13座,倒民房354间,死1人。

1983年6月下旬~7月中旬(梅雨期)出现八次大到暴雨,降雨量414.5毫米,出现了暴雨山洪,河港水涨,塘库水漫,外洪内渍的严重局面。全县受灾面积15.99万亩,因水淹沙压造成无收的2.61万亩。冲坏大、小港堤1593处,坏堰66座、塘312口,倒塌房屋1316间;死亡13人,伤22人,淹死耕牛5头、牲猪130头;损失口粮3.5万公斤、农具2420件、家具1万余件。各项损失折款1750万元。

1996年,7月中旬,遭受特大暴雨袭击,7月14日至18日,雨量集中,山洪暴发,全县89座大、中、小型水库,座座溢洪,堤垸渍水,陆水水库水位高达56.01米,造成十分严重的洪涝灾害。

1999年,本县3月份后大雨、暴雨不断,3~8月降雨量达毫米,较常年多4成,6月28日4个小时降雨156毫米,由于降水集中,库满塘满,全县大中小型水库百分之九十以上溢洪。

2002年,由于降雨量大,降水集中,造成较大灾情。

2005年6月27日青山河和高堤河山洪暴发,河水徒涨,毁坏河堤,桥梁,公路无数,以高枧,金塘为甚。高枧乡境内山体滑坡,倒塌房屋三间,死一人。

2011年6月10日,我县普降大到暴雨,降雨量达161.7毫米,最大降雨出现在石城镇石壁水库,降雨量达232.5毫米。隽水河上游通城县出现“砣子雨”,雨量达到256.1毫米,洪水在较短时间内涌入我县,客水雨水汇集叠加,加剧了我县雨水灾情,这次强降雨范围之广、密集度之高、强度之大历史罕见。本次强降雨过程,给我县造成重大损失。全县受灾人口30余万,死亡3人,因灾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近11亿元。一是农作物受灾面积大。农作物受灾40万余亩,早中稻全部受淹,其中水田26万亩、旱作物面积14万亩,全县冲毁大小桥梁48座,全县水毁河堤216处、60公里,渠道161处、42.8公里,损毁抽水泵站148座,损坏电线杆146根、电线3428米;全县倒房575户1156间,损毁房屋2251间;全县猪、牛、鸭、羊等损失大,其中肉鸭被水冲走11万只、牛20头、猪305头、羊410只;工业、教育、林业等其他损失严重。

2012年4月28日下午17时至29日8时,我县普降暴雨,导致全县各类水利工程受害严重。全县因暴雨造成河堤坍塌、损毁76处、长3350米,水毁渠道340处、长4120米,损毁泵站2处、装机30千瓦,水毁塘堰20处,估算直接经济损失3600万元。

2014年崇阳县在5月9日、7月3日、7月15日这三日都分别遭受大暴雨,致使我县受灾面积广,损失惨重。受灾人数众多,受灾点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7亿

2015年4月4日、6月2日、7月3日这三日我县遭受范围广、强度大、来势猛的特大暴雨袭击,灾情严重,3次洪灾,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近13.2亿元。全县受灾人口达11.5万人,目前确认死亡5人,失踪2人;房屋受浸22567间,倒塌房屋2621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4.2万亩,成灾面积8.2万亩,绝收面积3.7万亩,水产养殖受灾0.7万亩,死亡牲畜2.2万头(只);损毁林区公路125公里;损毁堤防或护岸长达68公里,损毁塘堰2870处,损毁山洪监测设施43处,水库溢洪道受损34处、渠道塌方394处,小型田间渠道426公里,机电泵站45处,农村供水主管道22公里、支管164公里;交通、供电通讯设施、地质、耕地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项目损失严重。

2016年入汛以来,我县遭受了“4.20”“6.02”“6.28”“7.03”特大洪涝灾害,12个乡镇普遍受灾,损失惨重。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近4.35亿元。

2017年6月23日、7月1日、8月11日这三日崇阳连续普降大雨,强度大、时间长、来势猛,据统计,“6.23”“7.01”“8.11”三次洪灾共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约3.37亿元。

2019年5月25日,崇阳县迎来第一场强降雨,据统计,截至26日下午3时,全县平均降水量达到173.8mm,全县27个雨量站点,过程最大降雨量金沙达到197.9 mm。全县除金塘镇外11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余万元

2020年入汛以来,我县降水频繁,间断性出现强降水过程,导致我县遭受“5.05”“6.23”一般洪涝灾害和“7.07”“较大洪涝灾害。崇阳县从7月2日8:00-9日8:00连续降雨474.3毫米,天城镇桃红达到523毫米。其中7月5日13:00至19:00,6小时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最大雨量铜钟乡佛岭达到114.7毫米;7月7日14:00至19:00,6小时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全县降雨量26个站点有14个超过100毫米以上,最大降雨量天城镇松柏达到163.1毫米。其中“7.07”强降雨造成我县普遍受灾,损失较重。此轮造成直接我县经济损失共计12110万元。

2021年入汛以来,我县降水频繁,间断性出现强降水过程,导致我县遭受“5.15”、“6.28”、“7.03”、“8.24”共4次洪涝灾害。4次洪涝灾害共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5390万元,其中水利工程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875.8万元。

2.3.2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山洪灾害的形成是强降水、地形、地貌、地表土质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

大多山洪灾害的综合分析,本县山洪灾害一般在梅雨期内,由于降水集中,降水强度大,在山区丘陵之沟地带,页岩裸露风化土层结构松散,容易形成洪流、沟、蚀和泥石流。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山洪灾害的防御已纳入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的基本范畴,政府和人民在长期的与山洪灾害斗争中已积累了不少经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已基本上形成了一套防灾知识宣传、监测追踪、预警预报、灾情处理、防灾管理的系统工程。但是,在专业山洪灾害的非工程措施上,宣传、预案、处置等各个方面还存在不足,目前,正在加强改进。

2.4.1山洪灾害的工程正在逐年加强,病险水库正逐年进行除险加固,大中型及小(一)型水库的除险加固进程正在加快。水土保持工程也逐年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也逐步进入实施阶段。但从现实状况来看,防灾工程措施还远远没有达到防灾的目的,防灾工程措施还有很大的差距。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3.2 危险区的基本情况

我县山洪灾害危险区是零星分布状态,相对集中区域位于崇阳盆地四周外边缘地带,重点位于110座水库的所在地域和重点山塘、河流地段。

危险区内均存在不同程度人员、财产的威胁。危险区内的危险程度因地形、地势和降雨度不同。

4  组织指挥体系

4.1组织指挥机构

4.1.1县组织机构的构成: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旅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融媒体中心、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崇阳供电公司、县邮政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中石化崇阳分公司、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陆水流域崇阳水文站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

4.1.2乡镇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乡镇主管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乡镇都要落实负责雨量、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做好信息收集、记录和汇报工作,并报县防办备查。

4.1.3乡镇内各行政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以(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保一名或几名信号发送部,做好信息水雨情收集、记录、汇报工作

4.2职责和分工

4.2.1县级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4.2.2行政首长职责:防御山洪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本地区防御山洪的规章、政策和制度。组织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防御山洪的意识。

2)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的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本辖区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山洪灾害的能力。

3)负责组建本辖区常设防御山洪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御山洪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防御山洪工作顺利开展。

4)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辖区防御山洪和台风灾害各项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根据本地汛情,及时做出防御山洪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防洪调度命令。统一指挥辖区内的山洪防御准备、抢险和救灾工作。

6)洪水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7)各级行政首长对本辖区的防御山洪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

4.2.3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防御山洪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辖区内的防御山洪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部署年度防御山洪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洪职责,落实防洪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山洪准备工作的思想、组织、物资、技术“四落实”。

3)遇大暴雨、大洪水、台风等较大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防御山洪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灾后要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生产自救,修复水毁工程。

4)督促和帮助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规划、流域防御洪水方案,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订本辖区的防御洪水方案。

5)按水利工程的分级管理原则,组织落实每项工程的防汛负责人和技术责任人。

6)建立健全防御山洪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7)建设和完善防御山洪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水平,逐步实现防御山洪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

4.2.4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御山洪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同级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洪水、台风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3)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防御山洪灾害工作。

4)组织制订防御山洪方案,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抗洪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5)协助组织防洪抢险队伍,组织防洪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检查和落实有关防洪物资的储备。

6)组织防御山洪准备工作检查,督促、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7)组织开展防御山洪灾害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和清障工作。

8)完成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2.5县防御山洪灾害应急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 水情雨情测报组

县气象局牵头,县防汛办、长委崇阳水文站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气象、水文的预测预报。

2)专家调度组

县水利局牵头,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汛情、工情进行防洪安全分析;负责工程险情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制定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方案;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抢险对策措施。

3)应急抢险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应急管理局、人武部、武警中队、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用;负责抢险物资、设备的调用;负责山洪灾害人员、物资的转移、撤离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县委、县政府、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信保障;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查灾核灾组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灾害结束后,邀请专家共同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上报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经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统一后上报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5)基本生活保障组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工作。

6)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

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水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融媒体中心和武警中队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校舍和城乡供水等设施,以及城乡房屋抢险排险工作;指导灾区做好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供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和工农业生产。

7)应急资金保障组

应急管理局牵头,住建局、民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

8)医疗卫生组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和除害灭病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9)安全保卫组

县公安局牵头,人武部、武警中队等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施交通管理制度或军事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10)新闻宣传组

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办、政府办、融媒体中心、民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抗洪救荒作物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专辑;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回答国内外有关灾情的询问和接受记者采访。灾情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执行。

11)督导组

县纪委(纪委监察局)牵头,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抗洪抢险、严格执行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的命令和决定等情况;负责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抗洪抢险职责、工作效益等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4.2.6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山洪灾害防灾预案。主要职责:

1)人武部

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和救灾。做好抗洪抢险和救灾的协调工作;办理县防汛指挥部请求派出参加抢险的救灾事宜;协调、落实重大防汛措施,协助组织有关保障工作。

2)水利局

承担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御山洪日常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灾情和水文预报;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3)发展和改革局

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重大项目与防洪规划协调管理,努力提高防洪投入总体水平。

4)气象

负责暴雨、热带风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短期气象预报、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地气象信息,提供防御山洪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御山洪灾害会商。

5)应急管理

组织、协调全县洪水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具体负责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应急抢险、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核实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测预报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7)住建局

负责城乡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建筑工地的防洪安全救灾工作;指导沿河和集镇农民建房中的防洪工作;提供城乡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8)交通运输局

负责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做好洪水期内江河航运管理,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优先运送防洪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提供交通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9)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业防洪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的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提供农业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10)财政局

负责防洪资金管理,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洪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1)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御山洪灾害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洪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洪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洪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12)供电公司

负责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各变电所、电站的防洪工作;在汛期配合督促水库电站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县防汛指挥部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13)电信公司

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洪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洪指挥联络畅通;提供通信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14)林业局

负责做好林区防洪工作和汛期漂木管理工作;协调防洪木材的供应。

15)县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各宣传、新闻单位对防洪救灾的宣传报道。

16)融媒体中心

根据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和县气象局提供的汛情和气象资料,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信息,做好防洪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防洪信息的及时发布,做好防洪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提供广电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18)卫生健康局

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9)教育局

负责组织学校校舍防洪安全检查,制订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20)文化和旅游局

负责组织旅游景区的防洪安全检查,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21)纪委监察

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及时到岗,组织抗洪抢险所履行的职责、工作效能及执行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的命令和决定等情况,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行政责任。

22)武警中队

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4.2.7乡(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县防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1)制定和完善全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预案培训演练,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有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物资准备、预警建设等各项工作。

2)掌握全乡(镇)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息。

3)督促各村定期进行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的监测巡查。

4)动员和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与避险、抢险,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恢复生产,稳定社会工作。

5)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山洪防御工程与非工程的建设等工作。

4.2.8乡(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正副指挥职责

1)指挥职责:负责全乡(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有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乡(镇)总动员等指挥权。

2)副指挥职责: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的监测和洪灾抢险,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指挥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4.2.9乡(镇)防御山洪灾害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监测组:负责组织检查本乡(镇)区域内山洪重点防范区的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和危险区、洪泛区水位的位移、监视、监测工作。

在每个村(居)确定专人定时、定点观测监视,及时提供有关情况、数据与信息,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报防汛指挥部。

2)信息组:负责对县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掌握本乡(镇)各村组巡查信息员反馈的山体开裂、滑坡、溃坝、决堤等灾害迹象,暴雨洪水预警、预报和险情、灾情动态,及时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调度组:按照山洪防御预案和人、财、物总体情况,负责做好抗洪抢险人、财、物的调度工作,确保抗灾工作迅速、有效和有条不紊地进行。

4)转移组:按照县、乡(镇)防指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安全转移路线,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必要时可强制其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并负责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和保护。

5)应急抢险组:由乡(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40人的抢险队。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进行有序地抢险工作。

6)保障组:按照县、乡(镇)防指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各保障队员自备电筒、雨衣与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负责保障抢险物资、设备供应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4.2.10村(居)防御御山洪工作组织职责。在县委、县政府和乡(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安定,确保经济稳定发展。

主要职责:

1)协助乡(镇)制定和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村本村(居)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工作。

2)掌握本村山洪险情动态,收集雨集、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并向村民发布预警。

3)组织巡查人员按规定进行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的监测巡查。

4)动员和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与避险、抢险,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恢复生产,稳定全村(居)工作。

5)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山洪防御工程与非工程的建设等工作。

4.2.11村(居)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导员、组长职责

负责全村(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实施本村(居)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职责的落实,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的监测和洪灾抢险,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上级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并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有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村总动员等指挥权。

4.2.12村(居)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小分队主要职责

1)巡查信息队:负责对县、乡(镇)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地矿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掌握本责任区域的暴雨观测、水位观测、各类水工程工况及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迹象,暴雨洪水预警、预报和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反馈信息,并按组长的命令发布预警、报警信号。

2)应急抢险队:村(居)建立一支20~30人的应急抢险队,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进行有序地抢险救灾工作。

3)转移队:村(居)建立一支10~30人的危险群众转移队伍,在下达人员转移命令后,按照县、乡(镇)防指及村防御工作组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各转移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转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和财物。

4)保障队:村(居)建立一支10~20人的防御山洪保障队伍,在紧急情况下按照县、乡(镇)防指及村(居)防御山洪工作组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各保障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负责保障抢险物资、设备供应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 山洪灾害按雨情、水情临界值确定

5.1.1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512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及变化情况;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52 实时监测

521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22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3监测系统的设立:摸清监测系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现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分布设监测站,拟定监测方式以及信息采集传输方式等。

53 通信

531选取适宜的通信方式。常用的通信方式有电视、广播、电话、传真、网络、短信、数字式调幅无线电指挥系统、专用警报系统、锣鼓号等。

532建设与通信方式相适应的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

533建立县级管理部门山洪灾害各类数汇集及信息共享平台。

按照经济、实用、可靠、先进的原则,利用现有通信设备条件,建立多层次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信息传递示意图见图5.3-1山洪灾害预警流程图5.3-2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灾预报

5.3-1 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信息传递示意

5.3-山洪灾害预警流程图

54预报预警

541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

542预警内容:降雨是否达到临界雨量值、可能出现大的暴雨等气象监测和预报信息;山洪水雨情监测和预报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43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544预警程序: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1)在一般情况下,可参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防汛办和乡(镇)防汛办,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45预警的发布: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

546预警方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如信号弹、报警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47预警信息处理办法

县防汛办:

1)县防汛办在收到降雨信息后,按照预警标准的规定及预警发布办法及时处理。

2)在出现一级预警时,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县领导应及时掌握乡村降雨及水情情况,有必要时应深入到各责任区。

3)在出现与乡村通信中断后,县防汛办必须立即通知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县主要领导,并会同有关技术人员深入各有关村,指挥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乡(镇)防汛办:

1)在收到县防汛办的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将信息通知至乡(镇)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乡(镇)防指副指挥上岗指挥;乡(镇)防指监测组、信息组投入工作,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

二级预警:将信息通知至乡(镇)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乡(镇书记)、乡(镇)防指指挥长上岗指挥;乡(镇)防指加强值班,监测组、信息组密切掌握情况,其他各应急组进入村组,做好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将信息通知到村、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深入到各村组,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与县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乡(镇)根据当地的降雨情况,自行启动预案,并设法从相邻乡村与县防汛指挥部取得联系。

3)与村组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各责任人直接下到村组,组织指挥躲灾、避灾、救灾。

村防御工作组:

1、在收到县、乡(镇)防汛办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至村主要干部。村防御工作组指导员、组长及各成员上岗指挥;巡查信息员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他各应急队人员进岗待命。

二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巡果信息队加大巡查密度和信息联系,做好人员转移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2、在县、乡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根据降雨情况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和各应急队、农户、各村自动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6 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

61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612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3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614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和搭棚等安置方式。

62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

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7 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71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71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713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72抢险、救灾

72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722对可能千万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72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72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

72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72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8 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汛前,县乡(镇)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821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每一个居民宣传到位。

822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823必要时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83防汛纪律

在汛期和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各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831各级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832暴雨天气,各级防汛办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及驻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833各乡(镇)编制落实水库调度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834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山塘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坝制度。

835暴雨天气,山洪灾害重点防范区居民做到日不入户,夜不入睡。

836山洪灾害重点防范区乡(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水库山塘防汛和山洪灾害避灾演练。

837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到人。

838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84防汛值班制度

841汛期(415日至1015日),各级防汛办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

84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

843积极主动抓好情况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

844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845凡国家防总、省、市、县防指领导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防指办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和下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846按要求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5落实责任制

851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汛前,乡(镇)指挥部组织召开由乡(镇)领导机关包村干部、行政村(居)党政一把手、重点部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防汛动员大会,传达落实县防指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具体防汛工作。乡(镇)对村(居)、村(居)对重点户签订责任书。

852“四包、七落实”岗位责任制

1)“四包”: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

县领导包乡(镇)汛前,明确一名县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防汛工作;当出现险情时,包乡(镇)领导赴现场指挥。

镇乡(镇)领导包村(居)汛前,每个村(居)落实一名镇乡(镇)领导和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该村(居)的防汛工作。

村(居)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每个村(居)至少落实一名村(居)干部负责防汛避险工作;老、幼、病、残、呆傻、孤寡等特殊群体,每人每户都落实一名党员具体负责转移工作。

2)“七落实”:落实避险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地点、避雨棚(场所)、抢险队伍、提前转移人员、报警人员。

汛前,每个村(居)、每一户由谁负责,转移到哪儿,怎么走,什么信号、由谁发布都一一明确,落实到人。遇有情况,确保群众安全有序转移。

为重点泥石流易发村(居)配备手摇报警器。对没有广播的行政村(居)配备预警设备(无线调频发射机等)。重点行政村(居)基本落实避险预警设备。对无法联系的自然村要求所在乡(镇)安排12名机关干部具体负责该村(居)的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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