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6391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名       称: 关于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县直相关单位:
2024年12月以来,我县平均气温较历年同期偏高,无有效降雨过程。春节临近,群众出游、春耕备耕、祭祀烧纸等活动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森林火险等级维持在高度危险级别,达到橙色预警标准。经会商研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向全县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
县森防指要求各乡镇、国有林场结合实际,严格落实预警响应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分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乡镇党政主职至少有1名在驻地值班值守,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执行森林火情信息“归口报送”制度,及时报送火情信息,杜绝瞒报、迟报、漏报,杜绝“关门打火”现象。
二、各乡镇、国有林场要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和警示教育,采取广播、村湾夜话、敲门行动等方式宣传,利用抖音、快手、短视频、微信、短信等媒介,快速、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公众。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乡镇、村干部以及护林员等基层防控力量要按照“四级包保”责任要求,深入责任片区和负责山头开展巡查管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县森防指六个督查组深入基层检查督导,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四、在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期间禁止以下活动:
(一)严禁烧田边地坎、烧秸秆、烧杂草等农事用火;
(二)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三)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
(四)严禁在野外烧火取暖、野炊和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
(五)严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六)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五、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对责任区域采取不间断全覆盖巡查。
六、县专业扑火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进入战备状态,枕戈待旦,靠前驻防,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崇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