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5728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深入推进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鄂医改秘发〔2022〕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我县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按照省级确定的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密切跟踪工作进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现实意义,准确把握三明医改经验的核心要义,全面推动三明医改经验落地见效,增强深化医改的决心和勇气,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医改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

2.落实政府责任。严格落实政府对深化医改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强化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责任,落实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加大对公共卫生、基层等的倾斜力度,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抓好医改效果评价,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推广三明经验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3.开展中选产品合理优先使用。规范采购行为,全县各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平台采购,严禁线下采购中选品种和集采通用名非中选品种,严格执行中选价格,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中选品种,确保完成用量。将中选品种的采购使用回款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并与国家集采药品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挂钩。

(三)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4.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县各公立医疗机构及时执行市级医保和卫健部门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

5.完善价格制定机制。强化对公立医院价格监测评估,加快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的监测体系,为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6.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县医保局要管住管好价格基准。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四)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7.全面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医务人员薪酬不与药品、检验检查、耗材等收入挂钩,建立医务人员薪酬与岗位工作量、医德医风、业务能力与服务质量、社会评议等挂钩机制。让医生回归“治病救人”角色,以技养医。修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以常规工作考核、医改指标考核、目标任务考核、创争先创优考核组成,将医共体成员单位考核分值计入主体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分值。

8.探索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办法,探索以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为基数计算医院薪酬总量,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完善工分制、信息化、公开化的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分配体系,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支持探索有利于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积极性的薪酬分配政策。

(五)加强医保基金管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9.加强医保基金管理。成立崇阳县医保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牵头,县财政、医保、卫健、审计、公安、县医共体等为成员单位组成,研究基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方案、定期研判基金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县卫健局要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加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县财政要强化财力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县公安要打击“三假”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县审计局要对医保基金和医疗机构费用进行定期审计。

10.完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减少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推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合理诊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到2025年,按DIP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75%。逐步推行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对基层医疗服务探索开展按人头付费。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政策,实施基层就诊适当提高医保支付比例制度,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

(六)深化公立医院关键领域改革。

11.优化编制岗位管理。用足用好编制资源,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学科领域”原则,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可充分考虑其从医经历、业绩、贡献等,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

1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指导医疗机构完善临床路径,加大诊疗规范的培训推广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诊疗规范培训,提升医疗服务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核心安全制度,严格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医院感染防控监督考核。强化部门联动,适时开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药品、高值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和不合理医疗检查,持续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加强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紧盯药械购销、药品配送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到2025年底,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运行更加顺畅,各医疗机构要将合理用药、规范诊疗等情况作为医疗机构信息公开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

13.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药品、检查检验等费用增长的监测,实行“双十”监测制度,建立药品供应“双限”监督机制,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新增床位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重要依据。县卫生健康、医保、财政、人社等部门加强协作,统筹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检验检查费用,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等措施,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推动公立医院均衡发展,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增加服务供给。

14.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质运行。完善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理顺医共体内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形成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可持续的运行制度,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六统一”管理。加强对紧密型医共体的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确保其履行应有职责,保障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合理利益与积极性。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医共体建设有关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以适当形式公布。逐步提高县域就诊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县医保局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资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落实基层首诊,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

15.推进医防融合。推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共体协同发展,各医疗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医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共卫生工作列入医院重要业务工作,并作为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县疾控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组长,协调指导相关工作,建立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联合处置疫情和分工协作机制,参与医疗机构重大公共卫生决策。推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力争2022年底取得实质性进展。

16.推进分级诊疗。进一步完善疾病的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共享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患者提供顺畅的转诊和连续性服务。建立完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引导居民形成家庭医生首诊,并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服务模式。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之间床位、号源、设备等的统筹使用,进一步贯通服务链。形成连续顺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利用信息技术扩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实现线上线下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三明经验精髓,加强政策解读,结合实际转化为符合我县实际的改革举措,及时总结遴选创新新做法,加大对医改典型经验的挖掘和宣传,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

(二)压实责任。各医改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协调推进三明医改经验在我县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导。县医改各成员单位根据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工作台账,每季度末将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医改办,对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的单位加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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