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人民医院养老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3322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物价
名       称: 关于《崇阳县人民医院养老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崇阳县人民医院养老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网站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20日
通讯地址:崇阳县发展大厦(县发改局价格股)
邮 编:437500
联系人:甘水祥
联系电话:0715-3392840
邮箱:349448754@qq.com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5日
崇阳县人民医院养老服务收费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原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鄂价费〔2015〕43号)等规定,拟定崇阳县人民医院养老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如下:
1.床位费:单人间2400元/月;双人间1350元/月。
2.护理费:生活自理老人3000元/月、生活半自理老人(半失能老人)5700元/月、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失能老人)7800元/月。
3.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4.以上标准下浮不限、不得上浮,具体价格在养护合同中约定。
5.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