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城西客运站停车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1348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崇阳县城西客运站停车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崇阳县城西客运站停车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崇阳县发改局网站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1129—20241228

通讯地址:崇阳县发展大厦县发改局价格

   编:437500 

联系人:甘水祥

联系电话:0715-3392840

   箱:349448754@qq.com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128


崇阳县城西客运站停车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等规定,拟定崇阳县城西客运站停车服务收费方案如下:

1、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

2、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3、停车超过30分钟后2小时内(含2小时)停车服务费3元、停车超过2小时--5小时(含5小时)停车服务费5元、停车超过5小时--12小时(含12小时)停车服务费8元、一次性停放24小时的,停车服务费12元封顶。停放超过24小时的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

4、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实行免费。

5、收费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停车场所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公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

6、以上标准试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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