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崇阳县乡村振兴局
机构地址: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
机构电话:0715-339530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负责人姓名:程系鹏
机构职能:
县乡村振兴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老区建设工作措施,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设;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和老区建设等工作的实施和检查督办;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及其他扶贫项目。
(四)负责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制考核。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联系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
(六)拟订全县扶贫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乡村振兴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股:承担办文、办会、机要、机构编制、人事、保密、综合治理及文明创建、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安全、机关党务、工青妇、政工、清廉建设;牵头抓好国家、省后评估等各类问题整改、对接协调乡村振兴办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财股:承办涉及本股室的国家、省后评估等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中心:承办涉及本股室的国家、省后评估等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扶贫股:住房安全、防贫保障、兜底保障、涉及本股室的国家、省后评估等各类问题整改和改革项目、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