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273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以来,我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共崇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崇阳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分局推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读本为引领,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组织局领导上党课2次,组织党员大会学习4次,分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12次。通过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读本,组织参加各类在线学法和答题竞赛活动等方式,夯实理论基础,筑牢思想根基,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二)加强领导,狠抓队伍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地位,一是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沈晖同志担任,成员为各党组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二是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以训促能”等线下业务培训,“一月一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集中在线学习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及环境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规范案卷制作、日常执法文书制作,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三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并优先提拔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推进全民知法守法。依照分局2023年度普法计划,充分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特别是“2·2”国际湿地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等大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系列活动,采用内部法治宣传、外部法律咨询、法律宣传进企业等各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公民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四)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制度创新为主线,推行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模式,将集中普法教育与入企帮扶相结合,营造企业守法氛围,开展企业环境管理专项帮扶工作坐谈会2次,签订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29份,委托第三方辅助执法技术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体检帮扶21家。依托以案释法的重要切入点,在现场检查、调查询问、处罚告知等的各个环节中,详细阐明案件事实、处理过程及法律依据,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为当事人详细解释法律文书,作出“说理式”执法文书16份,发布市级典型案例8例。
(五)深化审批服务。把好环评审批、许可证发放等行政许可审批关口,做到依法审批、规范审批。对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各类许可证严格审查,审慎发证,严格落实执行报告等管理要求。2023年办结环评审批备案项目69件,其中报告书(表)项目15件、登记表项目备案54件;办理排污许可业务35件;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件;危险废物跨省转出审批2件;办结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备案4870件。
(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执法过程规范文明,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全面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实施清单,并依法在县政府官网上公示,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强化事中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使用,保证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三是强化事后公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办理的行政执法信息予以及时公示。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执法全过程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所有办案人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采用文字记录、拍照记录和记录仪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所有执法案卷均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规范归档,实现了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并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查及初审。聘请湖北顺风律师事务所谭维强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合法性审核、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2023年依法依规实行涉企执法检查,做到全程留痕,坚持宽严相济,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4批次,检查企业92家次,实施行政许可15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6件,罚款金额92.292万元;实施行政强制1件;涉嫌环境犯罪移送1件;从轻行政处罚1件;不予行政处罚1件;涉企业经济影响评估3件;法律顾问参与咨询和法律文书拟定、审查19项;获得《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竞赛活动》集体二等奖,全市第一名;2023年组织案卷评查工作4次,年度环境执法案卷评查得分全市排名第一;生态环境领域“双公示”考核排全市前列。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有效加强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抓好信访矛盾源头预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收到各类信访诉求342件,化解率100%。今年以来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形。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分局主要负责人沈晖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工作及时部署、协调、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均及时上党组会调研讨论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合同审查、行政诉讼等涉法工作,推行咨询前置、律师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和行政争议调解等制度,依法履行生态环境职能,每年度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和“述职述法述廉”,完成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任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职责与配备的执法力量不匹配,环境执法压力较大,生态环境执法和法律的综合型人才较少,目前具有法制审核资格的人员仅为1名,不能很好地适应日渐增长的工作量和新形势下的法治建设工作
(二)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创新运用新媒体、新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促进法治思维养成,增强法治履职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综合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涉企帮扶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宣传的引领作用,拓展宣传平台和渠道,形成全面覆盖、相互配合的宣传网络,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惩治环境犯罪。
(五)进一步落实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加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加强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抓好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全面落实柔性执法、从轻减轻处罚等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