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3223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2023年,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共设置68个执法岗位,在岗执法人员数量与岗位设置数量一致,同样为68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崇阳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

单位名称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 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0

0

17

0

0

0

0

0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17

20.034

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69

69

69

0

0

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三)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宗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宗数

宗数

涉及金额

(万元)

宗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宗数

宗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0

0

12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检查次数”是指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落实情况统计表

事项名称

案件数

受益市场主体数(家)

减免金额数(万元)

备注

首违免罚事项

0

0

0


减轻处罚事项

0

0

0


从轻处罚事项

0

0

0


不予处罚事项

1

1

0

已责令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免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合计

1

1

0


备注: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数量。

(六)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2023年,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岗位设置数量为68,在岗执法人员68名;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87件,其中行政处罚17件(含简易处罚)、行政许可69件、不予处罚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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